新建区石埠水河长制一河一策实施方案(五)

更新时间:2017-10-29 20:41:11 来源: 作者: 浏览13198次 文字大小:

第四章  保障措施

4.1 加大工作组织领导

   组建由区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区政府主要领导任常务副组长、区政府相关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河长制”领导小组,形成高位推进的工作格局。建立政府主导、水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协同、社会公众参与的管理机制。积极探索和建立“生态补偿”、“日常巡查”、“监督考核”等长效机制,保障“河长制”的顺利推进。

4.2 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充分发挥媒体舆论的引导和监督作用,利用各种媒体和宣传平台,广泛持续地开展河道保护宣传,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河道环境整治、建设生态文明的良好氛围。同时,充分利用互联网资源,依托互联网公众平台,提高河流管理信息化水平,切实提高全社会公众对河流管理的关注度和参与度。

4.3 严格责任考核制度

 制订石埠水“河长制”专项考核细则,将石埠水水生态文明建设目标、河流综合治理工程建设进度、河流日常管护水平等项目逐一量化,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当中。建立不定期、不定时抽查检查机制,将检查结果纳入干部的月、年考核。对成绩突出的管理人员予以表彰奖励,对因失职、渎职导致河水环境遭受严重破坏,甚至造成严重灾害事故的,要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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