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党组制定意见,为敢于担当、干事创业的干部撑腰鼓劲!(二)
6.深入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坚持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深入贯彻《水利部党组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细则》,加大对不适宜担任现职的领导干部调整力度。对考核考察、巡视巡察、督查检查、信访、审计等工作中发现的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全面不到位,不能有效履行职责、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不敢担当、不负责任、为官不为、庸懒散拖的领导干部,综合采取调整岗位、免职、降职等方式予以组织调整直至纪律处分,推动干部能上能下成为常态。
三、健全制度机制,充分发挥考核评价的激励鞭策作用
7.完善考核评价体系。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干部考核工作的新要求,强化政治考核、作风考核、实绩考核,突出对党中央方针政策和部党组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的考核,注重对干部担当急难险重任务和关键时刻表现的考核。修订完善机关公务员年度考核办法、平时考核工作办法等考核制度,努力构建科学合理、配套完善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
8.改进考核方式方法。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改进年度考核,推进平时考核,强化专项考核。针对部机关、流域机构各级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及其所属企业的特点,针对领导班子正职、副职的职责定位,针对不同岗位的工作性质,分级分类科学设置考核指标,合理确定参与测评的人员范围,建立健全差异化考核机制,不断提升考核的精准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综合运用各类考核方式,将平时考核、专项考核结果与民主生活会、党建考核、督办督查、巡视巡察等有机结合,作为确定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等次的重要依据。
9.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坚持考用结合、奖惩并举,把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先奖优、问责追责、能上能下的重要依据,使政治坚定、奋发有为的干部得到褒奖和鼓励,使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的干部受到警醒和惩戒,切实解决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对年度考核等次评定为优秀的干部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对连续三年考核优秀的干部,在晋升职务职级时优先考虑;对年度考核排名靠后的干部进行约谈,对考核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的干部,及时进行诫勉谈话或组织调整。
四、科学容错纠错,切实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
10.准确把握容错纠错原则。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坚持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错误,同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
11、合理确定容错纠错边界。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纪律规定和法律法规为准绳,综合考虑动机态度、客观条件、程序方法、性质程度、后果影响以及挽回损失等要件,合理确定容错免责边界。对于干部在工作中出现一定失误错误,但符合下列情形的,可视情况纳入容错免责范围:在落实中央、部党组决策部署时,敢于负责、积极作为,而不是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在承担水利重大项目和重点任务等工作职责时,履职尽责、敢抓敢管,没有为个人、他人和单位谋取私利的;在推进水利改革发展中,先行先试、主动探索,因经验缺乏出现一定失误错误或引起矛盾的;在水旱灾害防御等应急管理工作中,揽责涉险、果断决策,而不是准备不足、措施不当造成失误、负面影响和一定损失的;因不可抗力、难以预见等非主观因素,造成工作没有达到预期效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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