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灾、爆炸事故的应急预案
一、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省消防管理条例》及上级的有关文件精神,为了认真贯彻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维护公共财产和保护职工生命财产安全,为使发生火灾时能采取最有效的方法抢救被困人员或自救,同时尽可能不使火势蔓延,最大限度减小经济损失,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及规定,为我项目部施工生产保驾护航,结合工程项目实际,特制定防火、防爆应急预案。
一、应急消防领导小组
总指挥:xxx 电话号码:xxxx
副总指挥:xxx 电话号码:xxxx
通讯联络组:xxx xxx xxx
灭火作战组:xxx xxx xxx
安全警戒组:xxx xxx xxx
后勤保障组:xxx xxx xxx
医疗救治组:xxx xxx xxx
值班电话号码:05798 xxx 、急救医院:(120)、报警:(110)、消防:(119)、配备急救车
二、应急组织的分工职责
1、总指挥:负责事故现场总体协调及决策。当事故发生后,实施应急救援行动,当总指挥长不在场时依序由副总指挥长代替总指挥长行使指挥权。
2、现场指挥:组织指挥现场人员实施应急救援行动。总指挥长到达现场后,移交指挥权,服从总指挥长统一指挥。
3、通讯联络组:负责向公司应急指挥部报告,及时与当地公安部门、消防部门、急救中心取得联系,同时负责现场的通讯联络任务;按事故现场指挥部命令周边单位及村组人员撤离到警戒区域外及负责应急过程的记录与整理。
4、后勤保障组:负责事故现场所需的各种抢险救援器材物资的供应和事故发生区域的救护工作,协助医疗卫生部门搞好受伤害人员的抢救;做好危险区域附近人员的疏散和重要物资抢险工作。
5、安全警戒组:设置事故现场警戒线、岗,维持工地内抢险救护的正常运作,组织人员撤离现场,并做好各类安全保障工作,协助周边单位和群众的安全疏散和撤离,保持抢险救援通道的通畅,引导抢险救援人员及车辆的进入,抢救救援结束后,封闭事故现场直到收到明确解除指令。
6、灭火作战组:在指挥部的指挥下参加抢险救援,并负责组织当班人员在事故发生时将发生区域内的人员、物资抢救到安全地点,在事故有可能扩大进行抢险抢修或救援时,高度注意避免意外伤害。防止事态扩大。抢险抢修或救援结束后,直接报告最高管理者并对结果进行复查和评估。
7、医疗救治组:在外部救援机构未到达前,对受害者进行必要的抢救(如人工呼吸、包扎止血、防止受伤部位受污染等),使重度受害者优先得到外部救援机构的救护,协助外部救援机构转送受害者至医疗机构,并指定人员护理受害者。
三、应急物资
1、消防器材配备、干粉灭火器、干粉推车、消防砂池、消防铲、对讲机、医药箱、安全帽、安全带、监时救护担架、应急车辆等。
2、常备药品:消毒用品、止血药及常用的救护药品等。
四、应急准备
各成员单位应成立消防领导小组、项目部要成立消防 领导小组和义务消防 队(以下简称消防 队)。消防 队员应掌握各类火灾 的扑救方法和消防器材的用途及正确使用方法。
1、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xxx为总指挥,项目技术高工xxx为副总指挥的消防小组和义务消防人员。义务消防人员应掌握各类火灾的扑救方法和消防器材的用途及正确使用方法。
2、灭火作战小组组长负责落实在相关场所布置各类消防器材,任何人不得随意挪用,安全员定期进行检查、维修、更换,确保消防器材完好。
3、安全员应加强对施工现场、仓库、生活区、办公区的防火、防爆日常检查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更改,建立健全的消防档案,切实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4、易燃易爆物品仓库不应设在建筑物的地下室或半地下室内;仓库应有隔热降温及通风措施,并设置防爆型通风排气装置;仓库的一切电气设施应符合防爆安全规范要求,管理员每天下班前应切断电源,方可离开;仓库要设置“严禁烟火”标志;管理人员应熟知易燃易爆物品特性、运输和管理储存方法。
5、易燃易爆物品的运输、装卸作业要严格按照国家《易燃易爆化物品消防 监督管理体制办法》中的规定和要求执行。
6、危险品仓库内如要动火检修,必须执行审批制度,不得在易燃易爆的仓库内进行明火及产生火花的作业。
7、项目工地设置内部报警电话并在有关场所张贴悬挂,公布于众,报警电话:火警”119”,医疗急救“120”。
五、施工现场发生火灾、爆炸的预防措施
1、各施工现场应根据各自进行的施工工程的具体的情况制定方案,建立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安全施工的各项操作规程。
2、根据施工的具体情况制定消防保卫方案,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
3、明确施工单位内部重点要害部位,做到定点、定人、定职、定措施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和设备,明确职责,加强值班检查管理,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4、根据各施工单位实际设置配备消防器材设施,对消防器材、设施进行登记造册,做到定点存放,定人管理,定期检查、保养,保证完好有效。
5、经常向职工群众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活动,进行消防演习,对电工、电焊工及从事操作、保管的有关重点工种人员,要进行消防知识培训。杜绝无证上岗作业,努力使职工做到“三懂三会”。
6、每月组织一次安全防火工作大检查,检查发现危险隐患并做好记录,发现火灾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做到逐项登记及时整改,做到整改措施、部门、人员、时间和复查,验收五个落实,建立完整的消防工作台帐。
7、在工程场地内不得存放油漆、稀料等易燃易爆物品。
8、施工单位不得在工程内设置调料间,不得在工程内进行油漆的调配。
9、工程场地内严禁吸烟,使用各种明火作业应开具动火证并设专人监护。
10、作业现场要配备充足的消防器材。
11、施工期间工程内使用各种明火作业应得到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消防保卫部门的批准,并且要配备充足灭火材料和消防器材。
12、进行电、气焊作业要取得动火证,并设专人看管,施工现场要配置充足的消防器材。
13、作业人员必须持上岗证,到项日经理部有关人员处办理动火证,并按要求对作业区域易燃易爆物进行清理,对有可能飞溅下落火花的孔洞采取措施进行封堵。
(1)做施工组织设计时要根据电器设备的用电量真确选择导线截面,导线架空敷设时其安全距离必须满足规范要求;
(2)电气操作人员要认真执行规范,真确连接导线,连线柱要压牢、压实;
(3)现场用的电动机严禁超载使用,电动周围无易燃物,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保证设备正常运转;
(4)施工现场内严禁使用电炉子,使用碘钨灯,灯与易燃物距离要大于30cm,室内不准使用功率超过60W的灯泡;
(5)使用电焊机时要执行用火证制度,并有人监护、施焊周围不能存在易燃物体,并配备防火设备。电焊机要放在通风良好的地方;
(6)施工现场的高大设备做好防雷接地工作;
(7)存放易燃气体、易燃物仓库内的照明装置一定要采用防爆型设备,导线敷设、灯具安装、导线与设备连接均应满足有关规范要求;
(8)使用挥发性、易燃性等易燃、易爆危险品德现场不得使用明火或吸烟,同时应加强通风,使作业现所有气体浓度降低;
14、严禁在施工工程现场内存放氧气瓶、乙炔瓶。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等危险品物品的距离不得小于10m,氧气瓶与乙炔瓶的距离应保持5米以上。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小于30m。
15、坚持电气专业人员持证上岗,非电气专业人员不准进行任何电气部件的更换或维修。
16、建立临时用电检查制度,按临时用电管理规定对现场的各种线路和设施进行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并将检查、抽查记录存档。
17、检查和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胶鞋、绝缘手套;必须使用电工专用绝缘工具。
18、临时配电线路必须按规范架设,架空线必须从采用绝缘导线,不得采用塑胶软线,不得成束架空敷设,不得沿地面明敷。
19、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架设和使用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的规定。
20、施工机具、车辆及人员,应与线路保持安全距离。达不到规定的最小距离时,必须采用可靠的防护措施。
21、配电系统必须实行分级配电。现场内所有电闸箱的内部设置必须符合有关规定,箱内电器必须可靠、完好,其选型、定值要符合有关规定,开关电器应标明用途。电闸箱内电器系统需统一样式,统一配置,箱体统一刷涂桔黄色,并按规定设置围栏和防护棚,流动箱与上一级电闸箱的连接,采用外搽连接方式(所有电箱必须使用定点厂家的认定产品)。
22、工地所有配电箱都要标明箱的名称、控制的各线路称谓、编号、用途等。
23、应保持配电线路及配电箱和开关箱内电缆、导线对地绝缘良好,不得有破损、硬伤、带电梯裸露、电线受挤压、腐蚀、漏电等隐患,以防突然出事。
24、独立的配电系统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制的接零保护系统,非独立系统可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接零或接地保护方式。各种电气设备和电力施工机械的金属外壳、金属支架和底座必须按规定采取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护。
25、在采取接地和接零保护方式的同时,必须设两级漏电保护装置,实行分级保护,形成完整的保护系统。漏电保护装置的选择应符合规定。
26、为了在发生火灾等紧急情况时能确保现场的照明不中断,配电箱内的动力开关与照明开关必须分开使用。
27、开关箱应由分配电箱配电。注意一个开关控制两台以上的用电设备不可一闸多用,每台设备应由各自开关箱,严禁一个开关控制两台以上的用电设备(含插座),以保证安全。
28、配电箱及开关箱的周围应有两人同时工作的足够空间和通道,不要在箱旁堆放建筑材料和杂物。
29、各种高大设施必须按规定装设避雷装置。
30、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米;开关箱与它所控制的电气设备相聚不得超过3米。
31、电动工具的使用应符合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工具的电源线、插头和插座应完好,电源线不得任意接长和调换,工具的外绝缘应完好无损,维修和保管有专人负责。
32、施工现场的照明一般采用220V电源照明,结构施工时,应在顶板施工中预埋管,临时照明和动力电源应穿管布线,必须按规定装设灯具,并在电源一侧加装漏电保护器。
33、电焊机应单独设开关。电焊机外壳应做接零或接地保护。施工现场内使用的所有电焊机必须加装电焊机触电保护器。接线应压接牢固,并安装可靠防护罩。焊把线应双线到位,不得借用金属管道、金属脚手架、轨道及结构钢筋做回路地线。焊把线无破损,绝缘良好。电焊机设置点应防潮、防雨、防砸。
六、应急预案
1、发现火灾、爆炸事故时,发现人员要及时向消防领导小组报警,接报人员要立即通知义务消防队员赶往火场,拨打119报警,报警时讲明发生火灾或爆炸的地点、燃烧(爆炸)物质的种类和数量,火势情况,报警人姓名,电话等详细情况。
2、火灾较大时要立即成立灭火指挥部,下设灭火作战组、安全警戒组、后勤保障组、通讯联络组、医疗救护组。
3、通讯联络组接到电话报警后,马上向公司领导汇报,接报人员要立即通知义务消防 队员赶赴火场,及时与当地公安部门、消防部门、急救中心取得联系,通报以下信息:名称、地址、火灾 情况、着火物资及火势大小、联系电话。并指派专人到路口引导消防 >队,同时通知有关部门立即切断危险电源,同时负责现场的通讯联络任务;按事故现场指挥部命令周边单位及村组人员撤离到警戒区域外及负责应急过程的记录与整理。
4、灭火作战组负责扑救火灾。抢救被困人员及贵重物资,在人员集中的场所,要有计划、有组织的疏散人员,抢救救灾按照“先人员,后物资;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进行,抢救人员要戴齐防护用具,注意自身安全,防止发生意外。
5、安全警戒小组负责火灾现场及周围的安全保卫、危险区警戒、交通管制等任务,对现场抢救出的人、财、物进行管理和疏散,预防破坏、哄抢、盗窃等案件的发生,扑救过程中及扑救工作结束后对火灾现场加以保护。安全保卫工作由项目部安全员负责。
6、后勤保障组负责火场上器材装备、供水排水、供电照明、运输工具、食品衣物等灭火工作所需的各种物资供应保障工作。
7、医疗救助组在第一时间拨打医疗急救电话120,负责火场上各种受伤人员的抢救、医疗、转移工作,并协助做好防中毒、防中暑等防护工作。医疗救护组工作又项目部安全员负责。
8、灭火总指挥应佩带明显的标志,各级指挥员宜佩带不同的标志以利分辨。扑救火灾在灭火总指挥的领导下统一进行,各灭火队伍由灭火总指挥统一调动,“119”消防队到达后由灭火总指挥向其报告火灾情况,火场交由“119”消防队统一指挥。
9、在灭火总指挥的统一调度下,首先要迅速查明火场情况、燃烧物质及周围的情况,特别是有无剧毒、爆炸等危险品,火势大小,烟雾大小,有无毒性气体,火场电源是否切断等内容,查明后义务消防队按照日常演练及分工,由按照“先控制,后消灭,救人第一,分清主次,快速准确”的扑救原则,针对不同的燃烧物资,采用“隔离灭火、窒息灭火法、冷却灭火法、抑制灭火法”等方法组织扑救火灾,灭火时要加强个人防护意识,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各类火灾的具体灭火方法如附表
10、火场有有毒气体时,要迅速查明火场上毒气的性质、扩散范围、来源和数量,以此为依据来决定能否在佩带防毒面具和防护用具的情况下,安全地出入火场进行各种扑救工作。
11、对泄毒口要做“关堵”处理(关闭阀口、堵塞洞)以切断毒气来源。
12、对已弥漫在火场周围的毒气进行通风驱散或用雾状水流令可溶于水的毒气溶解,降低空气中的毒气含量。
13、针对毒气对人身的特殊毒害作用,调集医疗等有关队伍协同作战,作好预防和救护工作。
14、根据有毒物质的化学性质和物理性质,选择合适的灭火剂和灭火方法,避免实施无效扑救或造成“火上浇油”的后果。
15、火灾扑灭之后,应清洗参战工具,并对参战人员进行体检,消除余毒,减少后患。
16、当爆炸物品着火或火场上有爆炸物品时,要及时疏散并冷却爆炸物品,疏散时要防止摔、掷、抛、拖、拉。对于爆炸物品的燃烧,可用水扑救,但应注意避免强大水流的冲击,要避免用直流水枪冲击和人力扑打,防止粉尘飞扬,发生爆炸。
17、根据有毒物质的化学反应原理和物理性质,选择合适的灭火剂和灭火方法,避免实施无效扑救或造成“火上浇油”的后果。火灾 扑灭之后,应清洗工具,并对参战人员进行体检,消除余毒,减少后患。
18、火灾扑灭后由消防领导小组和安全员共同组织对火灾原因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七、培训要求和演练
1、培训要求
在应急预案中分配应急职能岗位时要结合有关人员以往的经验、培训以及日常工作。因此担任应急反应组织某一职位的资格要符合管理部门分派的职位特点并接受一定的培训。
(1)培训内容:报警、疏散、防护、急救和抢险。
(2)培训要有针对性、定期性、真实性、全员性,通过培训,提高全员的应急能力。
(3)灭火器的使用以及灭火步骤的训练;个人防护措施;对潜在事故的辨识;事故报警;
(3)紧急情况下人员的安全疏散等
2、演练
(1)应急预案演练每年一次。
(2)通过演练测试预案的有效性,检验应急设备、设施的实效性,确保应急人员熟悉他们职责和任务,通过演练修订预案的不实之处。
(3)对应急救援人员进行培训,合格者才能上岗。
(4)每月对应急救援人员的手机开通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两次,一般安排在凌晨2点左右,以检验报警总机与反应机构的反应人员联络是否畅通。
八、信息报告
1、事故发现人员,应立即向总指挥报告。如果是火灾事故,必须同时打119向公安消防部门报警,急救拨打120。
2、总指挥接到报警后,通知副总指挥、组员,立即启动应急救援系统。
3、根据事故类别向事故发生地政府主管部门报告。
4、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事故发生时间、类别、地点和相关设施;
--联系人姓名和电话等;
九、注意事项
1、重要的档案资料一旦着火不可用水扑救。
2、比重轻于水的易燃液体着火后不宜用水扑救。
3、高温电器设备不能用水扑救。
4、硫酸、硝酸、盐酸遇火不能用水扑救。
5、金属钾、钠、锂和易燃铝粉、锰粉等着火不可用水扑救。
十、附表
1、指挥领导小组成员通讯录
2、各类火灾的灭火法
3、遇到火险如何灭火的四种方法和逃生的六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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