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工程火灾、化学物品爆燃或爆炸应急预案

更新时间:2014-06-29 18:22:13 来源: 作者: 浏览1816次 文字大小:

 1、火灾事故

  (1)施工现场发生火灾的主要环节

  电气线路超过负荷或线路短路引起火灾;电热设备、照明灯具使用不当引起火灾,大功率照明灯具与易燃物距离过近引起火灾,电弧、电火花等引起火灾。电焊机、点焊机使用时电气弧光、火花等会引燃周围物体,引起火灾;民工生活、住宿临时用电拉设不规范,有乱拉乱接现象。民工在宿舍内生火煮吃、取暖引燃易燃物质等。

  (2)预防措施

  ①做施工组织设计时要根据电器设备的用电量正确选择导线截面,导线架空敷设时其安全间距必须满足规范要求。

  ②电气操作人员要认真执行规范,正确连接导线,接线柱要压牢、压实。

  ③现场用的电动机严禁超载使用,电机周围无易燃物,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保证设备正常运转。

  ④施工现场内严禁使用电炉子,使用碘钨灯时,灯与易燃物间距要大于30cm,室内不准使用功率超过60w的灯泡。

  ⑤使用焊机时要执行用火证制度,并有人监护、施焊周围不能存在易燃物体,并配备防火设备。电焊机要放在通风良好的地方。

  ⑥施工现场的高大设备做好防雷接地工作。

  ⑦存放易燃气体、易燃物仓库内的照明装置一定要采用防爆型设备,导线敷设、灯具安装、导线与设备连接均应满足有关规范要求。

  2、易燃、易爆危险品引起火灾、爆炸事故

  (1)施工现场由于易燃、易爆物品使用引起火灾、爆炸的主要环节

  施工现场的使用油漆、松节油、汽油等涂料或溶剂;使用挥发性易燃性溶剂稀释的涂料时使用明火或吸烟;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等危险品的距离过小;

  (2)预防措施

  ①使用挥发性、易燃性等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现场不得使用明火或吸烟,同时应加强通风,使作业场所有害气体浓度降低。

  ②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等危险品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10m,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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