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水务局2011年水利“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根据国家安监总政法〔2011〕57号文件、水利部办安监〔2011〕219号文件精神,及大连市大安监法规〔2011〕155号《关于开展201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文件的部署和要求,大连市水务局制定了201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内容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宣传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为核心,唱响“安全发展”主旋律,使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落实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各项任务,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为实现“十二五”时期安全生产工作开好局提供强大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二、活动主题
安全责任,重在落实。
三、活动时间
2011年5月30日至6月30日。
6月份的第一个星期(5月30日至6月5日)为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6月份的第二个星期日(6月12日)为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6月份的第三个星期(6月13至6月19日)为应急预案演练周。
四、组织机构
为组织开展好201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成立水务局2011年度“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全局“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指导。组长由郎连和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宋庆生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局办公室、安监处、供水处、建管处主要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水务局安监处,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工作。
五、活动内容、形式
1.动员发动工作。各单位可结合本单位的实际,举行启动仪式,组织职工收看、收听市领导“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动员讲话,动员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月”活动,并以此为契机,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主题宣传活动,营造活动氛围。
2.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活动。5月30日至6月5日期间,各单位要通过电视、广播、企业内部电视和视频录像等媒体,播放“安全生产月”主题宣传片《安全责任、重在落实》和事故案例光盘等系列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片,提高警示教育活动的针对性、实效性。
3.开展安全生产咨询服务活动。6月12日(星期日),各自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突出“安全责任、重在落实”这一主题,采用群众喜闻乐见、易于参与的形式,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咨询活动。
4.集中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活动。6月13至6月19日,按照年初计划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通过开展应急预案培训、演练、评估等一系列活动,提高企业事故救援和应急处置能力。还要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市里开设的大连安全讲堂听课。
5. 开展“安康杯”竞赛和“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活动。各单位要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和创建“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活动,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实现岗位达标、专业达标、企业达标。
六、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切实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工作考核,精心谋划、周密部署。要根据水务特点和本单位实际,以落实安全责任为主题,制定具体的方案和计划,精心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检查活动。
2.注重实效,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参加水利部举办的全国水利安全生产网络知识竞赛;认真做好水利安全手册进工地活动的组织工作。同时,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不断创新活动方式和活动内容,力求用群众喜闻乐见、易于参与的形式组织开展活动,做到通俗性、知识性、娱乐性于一身,进一步增强活动的针对性、实效性。
3.强化措施,扎实做好水务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各单位要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按照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要求扎实做好水务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切实做到一岗双责。要按照水利部、省市的要求,认真做好严厉打击非法违法、治理违规违章行为各阶段工作,规范水务安全生产秩序。要按照水利部《关于开展汛前和建党90周年前水利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的要求,进一步加强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进一步推进水务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强化安全基层基础。
各单位务必于5月27日、7月4日前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总结,以文件和电子文本两种方式报局安监处,活动期间还要以书面形式上报一个本单位在活动方式、活动内容方面的创新经验做法材料。联系人:施益龙,联系电话:82709366、82722906,电子邮箱:swj_syl@dl.gov.cn。
作者: 责编:叶莉莉
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