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水利厅2011年水利“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1〕11号)和《关于印发省水利厅2011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粤水安监〔2011〕14号)要求,为推动我省水利2011年“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深入开展,促进全省水利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结合工作实际,现制订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广泛宣传“水系民生,安全发展”的理念,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不断深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执法、治理“三项行动”和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保障能力、监管队伍“三项建设”,促进全省水利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十二五”时期水利安全生产工作开好局、起好步。
二、总体目标
通过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的实效,形成全省水利行业重视安全生产的浓厚氛围,有效防范和减少事故总量,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
三、主要任务
(一)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深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督促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和水利工程项目法人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和责任体系。
(二)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继续严厉打击水利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严厉打击治理违反水利工程建设程序、水利建设安全生产市场准入条件和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的在建项目,落实水利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加快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加大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行为的纠正、教育和处罚力度,将“打非”专项行动进一步引向深入。
(三)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月”活动,狠抓水利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加大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隐患排查治理力度。进一步加强对在建重点水利工程、病险水库和水闸、农村水电等领域的安全隐患排查和加固整治工作。加强对高边坡、隧洞、基坑、起重设备、施工机械、模板、脚手架、施工围档、临时设施等的安全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加大水利生产安全事故查处和督导力度。
(四)加强水利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深入水利生产建设一线,加大水利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力度,努力营造“以人为本、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良好氛围。重点开展好以“落实责任、注重预防”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活动和“安康杯”竞赛活动。
四、活动内容及时间安排
(一)5月31日,为“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日。利用水利系统办公网络,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工作,传播安全文化,促进安全生产宣传工作常态化。
(二)6月1日至7日,为“安全生生产月”宣传周。各地、各单位通过采取在临街建筑物、建设工地张贴水利安全生产公益广告和警示用语等各种形式,创造浓厚的“安全生生产月”宣传气氛。
(三)6月8日至15日,为“安全生产月”活动促进周。主要宣传消防安全和逃生自救知识,组织厅机关、设计院和水科院干部职工进行消防演练,提高广大干部职工消防及逃生自救能力。适时参加省安委会组织的“安全生产月”有关活动。
(四)6月24日至30日,为“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周。一是组织厅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安办成员参加在省北江流域管理局举行的安全生产应急演练观摩活动,通过应急演练,强化水利工程生产安全应急管理。建立和完善各类水利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做好水利生产安全事故的预防和应急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和应对各类安全事故。二是组织召开厅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表彰2010年度厅直属系统安全生产先进单位与先进个人,总结“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和上半年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研究和分析安全生产形势,部署下半年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五、组织领导
全省水利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由王建成副厅长牵头,厅安全监督处具体组织,有关部门配合,共同落实活动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
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落实好本单位“安全生产月”活动各项工作。
作者: 责编:叶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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