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水利厅2011年水利“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今年6月是全国第十个“安全生产月”。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水利部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精神和决策部署,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根据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安监局、自治区公安厅、自治区广播电影电视局、自治区广播电影电视局、自治区总工会、共青团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自治区妇女联合会《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201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宁安监法规发〔2010〕102号)以及水利部《关于开展2011年水利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办安监〔2011〕219号)的精神,结合我区水利工作实际,制定了宁夏水利厅201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全国、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以强化企事业单位主体责任落实为重点,深入开展内容新颖、宣传效果实在、职工群众易于参与的安全生产宣教活动,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提高水利职工安全意识和素质,加强安全文化建设,形成全区水利系统“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良好氛围,达到以活动促工作的目的,为推进我区水利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向好提供精神动力、舆论支持和思想保证。
二、活动主题和要求
201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主题是:安全责任,重在落实。
“安全生产月”活动,要以强化企事业单位安全主体责任为重点,以“三深化”、“三推进”为主要抓手,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严格落实水利企事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规章制度,夯实安全基础,提高技术装备水平,全面加强安全监管,坚决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
三、活动时间
“安全生产月”活动时间为2010年5月31日至6月30日。
6月份的第一个星期(5月30日至6月5日)为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
6月份的第二个星期日(6月12日)为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
6月份第三个星期(即6月14日至6月20日)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周。
四、活动组织
厅安委会负责“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指导监督工作。厅安委办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和实施工作。厅安委会成员单位依据所承担安全生产监督职能督促抓好所监管领域各项活动的组织实施。
各单位要成立专门的活动领导组织机构,负责组织落实水利厅“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任务,组织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月”活动。
五、活动内容
(一)举行“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启动仪式。 5月31日晚,各单位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收看齐同生副主席在宁夏电视台发表的电视讲话,并组织职工进行讨论。6月1日,水利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仪式。
(二)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活动。5月31日至6月5日,各单位要采取举办事故案例展览、召开事故反思会和安全宣誓、签名等,对各类事故案例进行深入剖析,深刻反思、分析原因、总结教训,进一步增强企业自我防范意识和自主保安能力,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同类事故发生。厅安委会将为厅属各单位统一制发“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宣传片《安全责任、重在落实》和系列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片。各单位要认真组织职工观看,通过观看主题宣传片,开展多种形式警示教育,提高警示教育活动的针对性、实效性,增强警示教育活动的感染力、影响力和渗透力。
(三)开展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2日,厅安委办将在银川市光明广场设立安全生产咨询点,组织厅属有关单位开展水利安全生产咨询和宣传活动,向群众宣传党和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水利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常识以及应急知识和典型案例等,充分发挥宣传咨询日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带动作用。各单位要在驻地的主要街路、集镇、建筑工地、旅游景区等设立安全生产咨询点,紧扣“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以板报、挂图、事故图片展、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进行全方位、形式多样的安全咨询日活动。
(四)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6月13日至19日为应急预案演练周。各单位必须要结合工作实际和特点,逐级组织开展参与范围广、针对性强的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通过演练活动,查找问题,完善预案,提高处置突发事件能力和应急管理水平。各单位须将开展应急演练活动时间报厅安委会,厅安委办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现场督查。
(五)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改活动。各单位要根据工作实际和特点,以“安全生产月”为契机,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隐患大整改活动,要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情况以及安全隐患的整改情况,检查要注重实效,真正起到消除事故隐患,杜绝违章行为,防患于未然,切实推动水利安全生产水平上台阶。
(六)开展创建“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活动。各单位要积极参加由团委组织的“安全生产、青年当先”为主题的 “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命名活动。组织广大团员青年按照标准,发挥广大青年在安全生产中的积极作用,推进岗位达标和专业达标,夯实安全生产各项基础工作。
(七)开展知识竞赛、安全征文等活动。“安全生产月”期间,我厅将组织厅属单位参加自治区举办的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知识竞赛和全国水利安全生产知识网络竞赛活动;厅安委办还将组织“安全生产”征文活动,评选优秀作品推荐在《中国水利报》水利安全生产宣传专栏刊登。
六、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将“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主要内容,作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的基础工作来抓,围绕活动主题,结合实际,层层制定活动方案,落实责任和工作经费,成立活动组织机构,认真谋划部署,科学组织实施,确保“安全生产月”的各项活动顺利开展。
(二)面向基层,落实责任。各单位要积极组织好全员参与的各项宣传活动,开展好自查自纠活动,通过普法和教育,确保从业人员在思想认识上有提升、在理论水平上有进步、在操作技能上有提高,推动各级水利单位主体责任的落实。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从6月1日至30日,各单位都要悬挂“安全生产月”等内容的横幅,张贴标语和主题宣传画,设置公共宣传栏、宣传橱窗等。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积极与有关新闻单位沟通、配合,通过开展安全科普、职业健康等知识竞赛、“一封安全家书”朗诵会等,增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实效性,营造浓厚“安全生产月”活动氛围。
(四)创新思路,务求实效。各单位要在总结以往“安全生产月”活动经验的基础上,开拓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以点带面,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五)认真总结,注重实效。安全生产月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进行认真总结,推广开展安全文化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引导和规范基层安全文化建设,使“安全生产月”活动真正起到以月促年的作用,为实现水利安全生产目标奠定良好的基础。各单位要及时将“安全生产月”活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以简报形势报水利厅安委会。
各单位要将本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总结分别于2010年5月29日前和6月27日前报送水利厅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订购“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资料联系单位:自治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地址:银川市凤凰北街兴仁巷19号。联系人:张文(0951)5052538,137095039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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