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水务局2011年水利“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更新时间:2013-11-21 22:23:06 来源: 作者: 浏览1889次 文字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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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推动《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1]23号,以下简称《通知》)深入贯彻落实,全面贯彻落实市政府、水利部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指示精神和决策部署,继续推动2011年“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的落实,促进我市水务系统安全生产持续稳定,按照市安委会、水利部关于开展201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部署,结合我市水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以宣传贯彻国务院《通知》为核心,结合深化“安全生产年”各项任务,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我市水务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活动主题:安全责任,重在落实。
以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以“三深化”、“三推进”为主要抓手,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严格落实责任,健全规章制度,夯实安全基础,提高技术装备水平,全面加强安全监管和安全管理,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三、活动时间:2010年6月1日至6月30日
四、活动形式和内容
“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好职工积极参与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宣传咨询日、应急预案演练周、“安康杯”竞赛和“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等活动,充分展现水利职工的良好精神风貌。认真组织参加水利部举办的全国水利安全生产网络知识竞赛,做好水利安全手册进工地活动。积极做好安全月宣传品征订工作,开展安全生产征文、普法知识竞赛答题等活动。各单位要组织开展具有各自特点的“安全生产月”活动,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势,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宣传,普及安全知识,倡导安全文化。通过丰富的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水务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规范安全生产行为,增强遵章守纪的自觉性。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切实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工作。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工作考核。要加强正面宣传,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度重视,宣传安全生产对于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意义,营造有利于加强安全生产的社会氛围,推动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各项任务的落实。
(二)创新思路,丰富内容,注重实效。各单位要在总结历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经验基础上,开拓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以点带面,营造良好安全生产氛围;从增强全员安全意识,提升安全管理水平作为工作的切入点和落脚点;增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实效性,真正达到以月促年的目的。
(三)面向基层,面向员工,落实责任。各单位要积极组织好全员参与的各项宣传活动,开展好“找隐患、反违章、防事故”的自查自纠行动,通过普法和教育,查找差距和不足,确保从业人员在思想上认识有提升、在理论水平上有进步、在操作技能上有提高,推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四)强化措施,全面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各单位要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认真做好打击非法违法各阶段工作,规范水务安全生产秩序。继续开展汛前和建党90周年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汛期和建党90周年安全生产。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强化安全基层基础。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力度,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加强应急管理工作,完善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各单位要认真制定 201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及时总结“安全生产月”活动中好的做法和取得的成效,并于 2011年7月1日前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通过内网消息快递报送市局安监处。
联系人:李焕青
联系电话:23333901 


          

作者:   责编:叶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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