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实施情况自查报告
一、项目实施情况
**县2008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实施方案项目区位于维登乡的小甸村委会,处于傈僳族为主居住的澜沧江边高寒贫困山区。农田灌溉基本靠天自然降雨,由于逐年雨水下降,加之当地水资源也特别缺少,农户基本无法种水稻,部分水田改种其它旱地农作物;用水情况属特别严重区。工程建设完成后可改善灌溉面积170亩,新增灌溉面积3774亩;灌溉保证率提高到75%,灌溉水利用系数提高到0.65;年节水量87m3,项目受益人口2100人。
我县严格按《实施方案》组织实施,成立了项目领导小组和项目实施小组,项目启动后,严格对项目资金的管理,在乡、村的积极配合支持下,目前项目建设进展顺利。
经过各级领导的关心支持,维登乡小甸托扒大沟于2008年10月25日正式破土动工,完成石方开挖2016立方米,土方开挖1478.2立方米;回填土石方3026.52立方米;埋设pe管及钢管共计11285米,c15埋石砼262.93立方米;m7.5浆砌块石35.48立方米;c20素砼40.68立方米。但因雨雪天气未组织工程验收,无法进行工程结算。
二、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
工程概算投资594.97万元。资金来源:中央补助300万元,地方财政补助及受益群众自筹(包括投工投劳折资)294.97万元。目前中央财政补助资金300万元已全部到位,我县在项目建设中严格按财务制度和上级财政部门的要求,做到专帐管理,专款专用,并根据工程进度分次预付项目资金。至目前已预付项目资金155.31万元,其中35.31万元用于拖枝大沟。
三、组织管理
为了使**县中央小型农田水利项目顺利实施,加强组织领导,把小型农田水利建设作为发展**县农田水利的头等大事抓紧抓好,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实施小组,使项目建设有条不紊地开展。对项目采取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和管理,层层签订责任状到乡、到基地。制定严格的项目管理办法和奖惩制度,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把项目建设落到实处。
项目建设严格执行“四制”,即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制。招标管理实行招标前备案。
四、项目资金调整说明
我县的重点水利建设项目——拖枝大沟经相关部门验收后在结算中出现资金缺口,经研究以《**县水利水电局关于要求调整水利项目资金的请示》(维水电请[2008]71号)报县政府,县人民政府分管水利张丽军副县长同意批示,报请迪庆州水利水电局备案后,调整托扒大沟资金353124.16元用于弥补拖枝大沟缺口资金。
五、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项目专业技术力量薄弱,给工程设计及施工带来较大困难。
2、由于专项资金安排较少,难以满足我县的实际需求。
3、 因县财政困难,项目前期工作经费严重不足。
**县水利水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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