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贯彻落实省委一号文件情况汇报

更新时间:2013-11-20 14:21:53 来源: 作者: 浏览1950次 文字大小:

聊城市贯彻落实省委一号文件情况汇报  

 

《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印发实施后,聊城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结合中央一号文件,科学安排、精心组织,全面做好《意见》的贯彻落实工作。根据省督察要求,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责任落实及问责考核机制建立情况

(一)出台加快水利改革发展实施意见和各相关部门分工文件情况。中央、省委1号文件出台后,结合聊城实际情况,3月18日,市委、市政府以聊发〔2011〕1号文件形式印发了《中共聊城市委、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意见》。参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鲁发〔2011〕1号文件有关政策措施的分工》的通知要求,结合聊城市委一号文件意见,7月4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落实聊发〔2011〕1号文件有关政策措施的分工》的通知”。

(二)责任落实及考核机制建立情况。我市市、县、乡三级都实行了严格的防汛抗旱行政首长负责制,均成立了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由行政首长担任指挥,分管领导和各部门负责同志为副指挥和成员,各部门分工负责,形成了防汛抗旱工作上下和谐的组织系统,有效的促进了工作开展。2007年市政府成立了农村通自来水工作领导小组,林峰海市长任组长,落实了农村自来水和饮水安全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同时,市水利局和各县(市区)及相关单位签订了《聊城市农村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责任书》,确保各项工作、各个环节都有专人负责。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好谭庄水库安全管理工作,严格责任分解落实,明确岗位责任人和岗位职责,确保水库运行安全。关于将水利改革发展成效作为衡量各县(市、区)科学发展水平的重要内容和相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工作。市水利、发改、财政、环保、统计、物价等部门已进行了有效的协调沟通,计划待省对各市考核意见出台后参照制定。

二、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建立情况

(一)财政对水利投入情况。按照中央、省、市一号文件关于加大水利投入的要求,市委、市政府对水利投入给予大力支持。聊发【2011】1号文件明确,各级政府从土地出让收益中安排10%—2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截至6月下旬,市级以上(含市级)对水利投入12522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13%。市级财政投入水利建设资金8025.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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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不详 来源:聊城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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