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塔里木河流域水利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上的讲话
在塔里木河流域水利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上的讲话
(2017年2月20日)
钱智
同志们:
刚才,王新平同志代表塔委会做了工作报告,希望各单位认真配合、抓好落实。下面,我对今年的几项工作再强调一下。
一、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推进全面水利改革
塔河流域资源性、工程性、结构性缺水问题突出,总体缺水问题与浪费问题并存(农业用水占比高达97%,水利用系数仅为0.48)。而塔河流域农业水价严重偏离供水成本,除阿克苏地区达到成本的50%以外,其他地州仅为成本价的23-40%,水价不能有效反映水资源稀缺程度和生态环境成本,没有发挥促进节水的杠杆作用。水价形成机制不健全,导致结构性缺水矛盾突出,成为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
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6〕2号),要求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2017年1月5日,汪洋副总理召开专题会议,明确要求自治区在南疆试点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安排,自治区编制了《新疆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拟于近期下发执行。全面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将转变农业用水方式,提高农业用水效率,增强农业节水意识,有利于缓解我区水资源利用矛盾,有利于逐步落实“三条红线”控制目标,有利于实现我区农业现代化发展。
在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过程中,要坚持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政府和市场协同发力,把握稳中求进总基调。一要解放思想,协调联动。要破除一些陈旧观点和不合时宜的管理方式,敢于革旧鼎新。要加强政府宏观指导,各相关部门协调联动、统筹推进,实现水价作用能发挥、水权交易能运行、群众能接受、基层能管理、整体不亏损的目标。二要统一认识,制定方案。各地要统一思想认识,坚定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决心与信心,认真制定本级改革方案,把改革任务细化到县,细化到乡镇,确保如期完成改革任务。同时积极引导基层乡镇、村组、群众转变观念,全面执行新的供水价格标准和水资源费征收标准,不断提高全民节水意识。三要积极主动、细致稳妥。各地既要积极主动、担当作为,又要细致调研、稳妥推进。要注重先搞好调研和试点工作,调研各地实际情况,梳理问题、制定措施,然后先易后难,选取基础条件好的县(市)先行试点推进。完善农田水利工程基础设施和供水计量设施建设,开展农业用水初始水权确权登记工作,深化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同时积极培育水市场,建立健全水权、水量交易制度,夯实农业水价改革基础。四要通过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全面深化水利改革。继续深化水利建设与管理体制改革,完善水行政审批制度,深入推进水利投融资体制改革,用好开发性金融、专项债券等金融支持政策,完善水利投融资平台建设,扩大工程建设资金规模和范围。
二、全面贯彻河长制,完善现代水治理体制机制
2016年,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要求全面推行河长制,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明确各级河长职责,强化工作措施,协调各方力量,采取系统思维全面管控,促使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河长制是党中央、国务院对完善水治理体系、保障水安全的重要制度创新,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自治区要坚决执行、扎实贯彻,要以全面推行河长制为抓手,构建现代水治理体制机制。一是研究出台新疆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坚持政府主导、兵地统一、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共治原则,建立完善四级河长制领导小组、确定河湖名录、明确任务目标,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部署按照时间节点全面落实到位。二是要完善水治理体制机制。通过推行河长制,强化流域水资源统一规划、统一调度、统一监管,加强部门间、区域间涉水事务统筹协调,完善流域议事决策和执行机制,探索形成综合专业相统筹、流域区域相协调、部门行业相协同的流域管理体制机制。
三、确保完成固定资产投资任务
今年各部门、各单位要将加大固定资产投资、完成固定资产投资任务作为党委(党组)的中心工作,创新担当、扎实完成。一是要加强领导,统筹力量。党政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要认清形势、尽快研究部署、积极作为,加强学习、提高能力,加强创新、激发活力,加强衔接、争取支持,制定台账、落实责任。二是要创新融资机制,激活各方面要素,扩大融资渠道。撬动社会和金融资本参与,用活用好用足金融支持政策,扩大建设资金投入。三是改进作风,狠抓落实。要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毅力和“钉钉子”精神,切实解放思想、改进作风、强化督查、强化问责。今年要大力推进阿尔塔什、卡拉贝利、吉音、奴尔、叶河防洪治理,以及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等重大水利工程建设步伐。大石峡工程全年要完成8个亿的投资建设任务,要加快推进玉龙喀什、奥依阿额孜、莫莫克等重大水利工程,以及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内陆河专项治理等项目的实施进程。同时,做好项目前期储备各项工作,提前对2018年水利建设工作奠定基础。
四、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固牢流域生态治理成果
一是强化供水管理,按照自治区“三条红线”控制目标和批准的年度水量分配方案,严格用水总量控制,继续推进“三条红线”向乡镇、村组的延伸细化,逐级分解,落实责任,全面完成年度限额用水任务。二是严格地下水管理,加快建立流域地表水、地下水统一规划和管理机制,逐步实行“两水”统管。各地州、兵团师要加快实施“退耕、封井、还水”行动,先行退出河道管理范围以外1公里以内的耕地。强化水功能区监督管理,严格入河(湖)排污口监管,开展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评估。三是科学统筹生活、生产、生态用水。继续实施向塔河下游生态输水,开展向重点胡杨林区应急补水行动。林业部门要提前谋划,确保有限的生态水最大程度进入待保护保育的胡杨林区,增强输水效益。加快推进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的实施进程,尽早实现流域水资源丰枯互补、河湖库互济、区域空间与各河流间互调。
五、强化依法治水,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理念,加快节约用水、地下水管理等立法进程。健全水行政执法体系,提升水政监察能力,强化水利综合执法,及时排查化解水事矛盾纠纷。继续广泛开展群众性水法治宣传活动,切实增强全社会的水法治意识和水法治观念。
各地各部门要细化实化防汛抗旱责任,明确重要堤防、水库水电站、重要设施防汛责任人,提前做好各项防范工作。重点加强薄弱环节建设,加快水毁灾损水利工程修复,确保汛前完成修复任务,全面恢复防洪功能。要全流域加强协作交流,认真总结经验和教训,提前部署迎汛度汛工作,提早落实预案方案,切实抓好汛前检查、隐患排查和整改落实。
同志们,治理和保护好塔里木河及全疆各条河流,关乎流域及全疆人民福祉,意义重大、责任重大。我们一定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坚定信心、知难而进,不断夯实基础,落实责任,开创治水兴水管水新局面,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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