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水利系统纠风工作思路
2008年地区水利行业纠风工作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围绕维护群众切身利益问题,加大专项治理力度,全面落实纠风工作各项任务,逐步健全与水利相适应的防治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为进一步推进水利的可持续发展服务。
一、水利行业专项治理目标
严格执行地区“禁开荒复耕、禁农业打井、禁节水增地、禁荒滩造林”“四禁”政策。继续抓好供水到户、农民用水户协会的推广,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服务窗口的工作,大力推广灌区基层管理体制改革;提高农村供水服务水平,确保饮水安全;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加强对行政审批事项的管理,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加强整顿水利工程建筑市场工作力度,加大水利项目建设监督力度,规范招投标活动,预防工程款拖欠,规范水利资金的使用;深入开展政风行风评议活动,促进部门、行业作风进一步转变。
二、认真做好专项治理各项任务
(一)继续抓好“供水到户”、农民用水户协会的推行和完善工作。没有推行供水到户的灌区,尽快推行供水到户。已推行供水到户的灌区,要不断提高供水到户的质量,加强灌区量测系统建设,各地在广泛做好宣传的基础上,大力推广以农民参加与灌溉管理为主的灌区基层管理体制改革,尤其是大型灌区要加大推行力度。加强对农民用水户协会的监督工作,不断规范农民用水户协会的运作,使农民用水户协会真正成为广大农民信赖的组织。
(二)依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严格规范行政许可行为,提高水利行业依法行政的水平。加强对行政审批事项的管理,对本部门、单位行政许可事项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调研。继续推进水利政务公开、事务公开、厂务公开,扩大公开的范围和层次,本部门、单位职能职责,审批许可项目、办事依据、办事程序、收费标准、财务收支、重大事项等基本项目应当公开,重点公开行政审批的办理结果,保证权利在阳光下运行。
(三)继续加强整顿水利工程建筑市场的工作力度,坚决纠正水利建设管理工作中的不正之风。进一步完善评标专家库的专业设置,强化对评标专家的培训和考核,规范水利工程评标活动,提高评标工作质量。加强对施工企业、监理单位、招标代理机构的监管力度,建立施工企业、监理单位、招标代理机构的基本行为档案,完善不良行为记录制度,建立良好的水利建设市场秩序。加强水行政主管部门对重点水利工程的监督检查工作力度,完善各项管理措施,严厉惩处违法分包、转包、挪用建设资金等不良行为,预防工程款拖欠现象,保证水利工程质量。
(四)认真总结开展作风评议工作的经验,继续开展政风行风评议活动。整顿机关作风,严肃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拓宽思路,深入基层,为基层服务,真正把优质服务承诺制度落到实处,把水利政风行风建设引向深入。继续开展“行风建设示范窗口”单位创建活动。对水利行业行风建设示范窗口创建活动做出具体规划,把行业作风建设同精神文明紧密结合起来,开展文明服务窗口建设活动,尤其是在农村水厂中开展以提高供水服务质量、确保饮水安全为主要内容的文明水厂创建活动。通过抓窗口,抓基层,抓典型,强化基层水管、水政、改水等单位和部门的服务意识,为群众提供优良的办事环境,把执政为民的理念落到实处。
三、落实纠风工作任务的措施和要求
(一)落实纠风工作领导责任制。按照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纠风工作党委统一领导、政府领导主抓、部门各负其责、纠风办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要求,各地、各单位一把手对纠风工作负全责,一名班子成员分工具体负责,其他领导按业务分工各负其责,把纠风工作溶入水利业务工作之中,一起部署、检查和考核。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实际,认真落实纠风工作领导责任制,及时制定责任制考核办法,落实责任追究。
(二)结合实际,做好专项治理各项工作。根据2008年水利行业纠风专项治理目标,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确定相应的专项治理目标,找准切入点,对本系统、本单位2008年纠风工作及专项治理任务做出具体安排,分步骤、分阶段认真落实。层层签订纠风目标责任书,细化责任,形成纵向到底、责任到人的责任网络。
(三)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深入开展党风党纪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持优良传统,弘扬新风正气,抵制歪风邪气,切实做到办事要公、作风要实、为政要廉。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权利观教育和党纪国法教育,提高水利干部职工爱岗敬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依法行政和廉洁勤政意识。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教育活动,宣传纠风工作措施、工作动态、工作成效和不正之风问题查处结果,建立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桥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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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20 00 08 8年 作者:佚名 来源:不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