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用合同书
土地征用合同书
甲方:XX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本着公平、公正、互惠、互利,共求发展的原则下,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合同法》及相关政策的规定,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征用土地协议:
一、征用土地基本情况
(一)乙方同意将位于乃言村纳完处田块征用给甲方,作为甲方新建早熟蔬菜批发市场及办公、仓储等设施。
(二)征用土地7 块,田块合计总面积为361.12 平方米,其中:班爱云:3块合131.32平方米;黄玉明:2块合72.48平方米;蒙吉昌:1块82.08平方米;蒙交班:1块75.24平方米。
二、付款方式
(一)甲方所征用乙方土地价格按照国家土地征用赔偿标准核算,每亩作价二万元整(¥:20000元)。
(二)甲方对乙方实行货币补偿,金额合计10880 元(大写壹万零捌佰捌拾元整),该款项甲方给予乙方一次性予以支付。具体支付:班爱云4000元,黄玉明2160元,蒙吉昌2460元,蒙交班2260元。
三、违约责任
(一)征用合同生效后,该地块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权改变土地的用途;
(二)土地征用后,乙方村民不能以任何理由收回该田块所有权,干涉甲方的工程建设等正常施工,也不能干扰甲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三)协议生效后,双方应共同遵守,如有一方违约造成对方损失者,必须以3倍赔偿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
四、本合同一式 三 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执 壹 份,乙方执 壹 份,村民委员会执 壹 份。
甲方(盖章):XX镇人民政府 乙方(签字):
代表人(签字): 见证村委会(盖章):
代表人(签字):
二○一二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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