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水利厅对新招录人员进行任前谈话

更新时间:2018-09-27 16:47:12 来源:水利厅机关纪委 作者:刘晓燕 浏览1481次 文字大小:


   9月27日,青海省水利厅对2018年新招录人员进行任前集中谈话。人事处处长高海青、机关纪委副书记刘晓燕出席会议并对新招录人员岗位工作及作风建设等方面提出要求。新招录人员及厅人事处有关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议要求,新招录人员在今后工作岗位上要履好职、尽好责,做到“学、民、干、廉”。一是以“学”字当先,始终践行“事有所成必是学有所成”的进取精神,以学习足底气、以积淀养才气,结合实际工作,坚持学习,久久为功;二是以“民”字为本,始终涵养“俯首甘为孺子牛”的赤子情怀,要时刻牢记为民服务的宗旨,心系群众,想民之所想、急民之所急,为民造福;三是以“干”字为要,始终胸怀“敢教日月换新天”的豪气担当,面对棘手的问题要敢于迎难而上,敢于动真碰硬,始终保持“钻劲”“韧劲”,努力把想干的事看准,把看准的事干成,把干成的事做精;四是“廉”字在心,始终保持“只留清气满乾坤”的铮铮风骨,要严于律己、遵章守纪,自觉用党规政纪约束自己的言行,筑牢拒腐防变的大堤,时刻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会议强调,新招录人员要旗帜鲜明讲政治,牢固树立正确价值观;要加强学习,不断提升能力水平;要爱岗敬业,清白做人干净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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