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流域河湖长制工作交流会召开

更新时间:2018-12-28 16:51:34 来源:太湖流域管理局 作者:储涛 浏览942次 文字大小:

   近日,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在黄山市召开太湖流域片河湖长制工作交流会,总结工作成效,交流经验做法,研究部署下阶段重点工作。水利部河湖管理司副司长陈大勇、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王冠军,太湖流域管理局局长吴文庆、副局长黄卫良,太湖流域片各省河长办负责人出席会议。厅党组成员、总工程师王军参加会议。会议认为,太湖流域片已基本实现全面建立河湖长制的阶段目标,并在“见行动”“见成效”的过程中取得了初步成效,河湖管理和保护进入了新的阶段。面临实施长三角区域一体化战略的新形势,人民群众追求美好生活的迫切期盼,水利行业强监管的新要求,要准确把握新形势、新要求,推动建立流域片河长制湖长制长效机制,实现名实相符。


   会议强调,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是一项长期任务,要坚持问题导向,统筹加强河湖水体和岸线空间管理,推动河湖面貌根本性改善。一要认真开展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总结评估工作,加强工作的主动性,对本行政区域内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自行开展总结评估。二要持续抓好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将“清四乱”纳入河湖长制工作部署推进、督办落实,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三要进一步夯实河湖管护的工作基础,加快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加强河湖水域空间用途管制。四要全面落实河湖长制任务,以管好盛水的“盆”、保护“盆”里的水为核心,组织开展河湖系统治理。五要进一步加大考核问责力度,加强考核评价,进一步建立完善责任追究机制。六要进一步加强探索创新,持续不断丰富河湖长制形式,完善河湖管理和保护体制机制,保障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有序推进、长效运行,继续为全国河湖长制工作积累经验。会上,水利部发展研究中心负责人讲解了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总结评估工作,太湖流域管理局对《太湖流域片河长制湖长制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指南(试行)》进行了解读,流域片五省(市)河长办负责同志介绍了河湖长制工作情况,有关市县河长代表作了典型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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