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河务局“四个基础”夯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更新时间:2018-05-30 09:56:46 来源: 作者:吴建华 浏览897次 文字大小:

2018年以来,新乡河务局狠抓行政执法责任制建设,以“四个基础”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推动行政执法责任制在该局落地生根。

一是夯实明确责任基础。建立行政执法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机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情况,行政审批事项调整以及机构改革情况,及时对现有行政执法权责进行梳理、调整,并向社会公布,确保权责事项的实用性、时效性和准确性。

二是夯实落实责任基础。认真学习并贯彻落实《河南省黄河河务水行政处罚裁量标准》、《河南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等,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定期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持证人员进行清理。

三是夯实监督责任基础。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行政执法情况统计报告制度和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制度。。

四是夯实追究责任基础。加大对违法或者不当行政执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严格追究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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