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河务局落实防汛工作纪律“五不准”

更新时间:2017-08-11 18:33:29 来源: 作者: 浏览795次 文字大小:

牡丹河务局落实防汛工作纪律“五不准”

为进一步落实好防汛责任制,近日,牡丹河务局召开防汛工作专题会议,再次将防汛责任制进行了明确,重申了防汛工作纪律,确保黄河防汛工作顺利进行。

会议提出了防汛工作纪律“五不准”:一是防汛值班不准擅离职守、脱岗、空岗;加强工程巡查,发现险情及时报告,积极组织抢护,二是不准以任何理由贻误防汛抢险时机;三是不准违反规定擅自对外发布汛情、险情、灾情信息;不准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致使防汛工作遭受重大损失;四是不准因麻痹大意、工作疏忽、处置失当而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五是不准虚报、瞒报工程水毁情况和洪涝灾情。最后会议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以实际行动把防汛工作做好、做扎实,保证黄河安全度汛。李毅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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