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县河务局答复县人大代表建议
范县河务局答复县人大代表建议
7月28日,范县河务局以正式文件的形式,对县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黄河大堤淤背土地管理的建议》进行了答复。
《建议》中提出在淤背区种植农作物,提高沿黄群众经济收入。针对这一问题,范县河务局从淤背区的防洪作用、管理范围等方面进行了答复。根据《河南省黄河工程管理条例》第四条 “黄河沿岸依法划定的护堤地、护坝地、护闸地、淤临区、淤背区和旧堤、旧坝等,均归国家所有,由黄河河务部门统一管理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侵占”。《黄河水利委员会防洪工程管理范围内土地利用管理规定》也对此进行了明确规定:禁止在淤背区、护堤地种植各类农作物(包括粮、油、棉、蔬菜、瓜等),对已种植的农作物应限期清理”。
此外,该局还讲明了淤背区种植适生林主要用于涵养水土防风固沙,有效维护堤防工程完整,改善沿黄地区生态环境,并为黄河防洪工程抢险提供料源,在确保黄河防洪安全和改善生态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徐刚强崔建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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