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垣河务局组织一线职工集中学习《河南省黄河防汛条例》
长垣河务局组织一线职工集中学习《河南省黄河防汛条例》
2017年3月1日《河南省黄河防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开始实施,为全面学习、深化领会这一黄河防汛的重要法律,3月20日,长垣河务局组织一线工程巡查人员、河道观测人员及机关干部职工对该《条例》进行了集中学习。
《条例》分为七章四十九条,分别对黄河防汛工作中的防汛组织和准备、防汛抢险实施、防汛责任落实等作出了详细规定,使得黄河防汛从行政措施上升到法律手段,为实现黄河防汛工作的有序管理提供了重要法制保障。
此次集中学习对全局干部职工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熟记《河南省黄河防汛条例》,吃透精神,领悟内涵;二是要做到遵守条例,在日常防汛业务中严守条例划定的底线,不违规、越规;三是做好对沿黄群众的宣传教育,特别是对有从事河道作业人员的宣传教育。
通过学习,该局职工进一步清楚的意识到地方河务部门在黄河防汛中肩负的职责和使命,加深了对依法防汛、全民防汛的认识。下一步,该局将充分利用“中国水周”“世界水日”集中宣传活动开展《条例》的宣贯工作,提高全社会对依法防汛的认识,确保《条例》的宣传效果。(李建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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