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河的践行者

更新时间:2016-10-12 15:36:32 来源: 作者: 浏览627次 文字大小:

依法治河的践行者

                ——记黄委劳动模范刘崇印

依法治河是加快构建黄河流域水安全保障体系的重要基石,是推动治黄改革发展的必要支撑,是惠泽民生的现实需求。作为一名基层的水政工作人员,刘崇印在38年的工作中履职尽责,开拓创新,时刻践行依法治河的理念,取得了不平凡的工作业绩。

2013年9月,入选黄委劳动模范的消息传来时,作为黄河下游近期防洪工程聊城堤防加固工程项目办副主任的他,正在移民迁占工作的指挥现场。入选黄委劳动模范是他继山东黄河第五届职业道德先进个人、山东黄河劳动模范、黄委“十一五”水政工作先进个人等称号后获得的又一殊荣。

普法宣传的排头兵

依法治河管河工作的顺利推进是治黄现代化目标实现的重要保障,而普法宣传工作是全面推进依法治河管河的基础性工作,是依法治河管河的先导。

2008年11月,刘崇印被任命为聊城黄河河务局水政科科长,当时正值“五五”普法工作开展的中期。上任之初,他带领水政工作人员科学谋划,不断丰富普法宣传的思路与实践。首先,充实调整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完善一系列规章制度,分类整理普法档案。然后,开设普法工作QQ群,开通聊城黄河普法网,聘任普法联络员,构建了上下顺畅的普法组织网络体系,为普法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为了有效提升全局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理念和法律素质,他针对不同对象,按照“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分类实施”的原则,采取了不同的学习方式。对领导干部坚持执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的学习,多次聘请律师为领导干部进行法制讲座;对行政执法人员,除积极派员参加浮桥经理培训班、水政监察人员培训班等普法骨干培训班外,还开展了模拟执法演练、互换询问笔录、台上台下综合评比等活动。

每年的“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和“全国法制宣传日”都是开展普法宣传的重要时机,他都提前编制宣传方案,亲自审核制作宣传展板,在沿黄3县、1区,18个乡镇开展巡回宣传。为巩固水法宣传效果,在他的建议下,聊城黄河河务局不断创新普法宣传载体,在局机关家属院绘制了高2.6米、长84米的“普法文化长廊”,在黄河浮桥、堤防、黄河风景区等显著位置安放永久性警示牌80余块,在机关办公楼、家属院及所属管理段围墙上绘制普法标语70余条。普法宣传的形式也由发放宣传彩页、设立水法规咨询站到组织大规模的宣传车队集中巡回宣传。近年来,更是在当地广播电台开设水法规宣传专题节目,在电视台滚动播放宣传口号字幕,不断提升普法成效。2014-2016年“水周”宣传期间,该局组织了15名普法人员组成自行车骑行宣传队,以绿色低碳的宣传方式向沿河群众散发水法宣传资料,途经东阿临黄大堤、阳谷、莘县北金堤,最后返回聊城,行程近300公里,此举开创了山东黄河普法宣传的先河,拓展了普法宣传的影响力。

为深入贯彻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法制办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法律六进”活动,他又结合聊城黄河普法工作实际,与沿黄14所小学开展了普法共建活动,由单位的普法工作人员担任各学校的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定期为学校送去水法规资料、文具、书本等,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一堂堂欢快的普法课在孩子们的心中播下法治的种子。如今这小小的种子已在沿黄各乡镇生根发芽,孩子们成了既业余又专业的普法宣传员,虽不是专职的普法人员,但对水法规的解读绝对够得上专业的水准。2009年,这一联合普法共建实践项目被评为山东黄河普法依法治理优秀实践项目一等奖。

回首8年的辛勤耕耘,800多条宣传条幅,24万份宣传材料,2000余公里的普法之路;手捧2006-2010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黄河水利委员会“五五”普法先进单位、山东省“五五”普法依法治理中期先进单位、聊城市全民普法依法治理教育基地的奖牌,刘崇印却说:“成绩代表过去,未来奋力前行。”

佑卫安澜的战斗者

法治承载着一个国家的立国理想,构筑起一个国家的治国大厦,黄河同样需要法治。当前我们正处在全面深化治黄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河管河的关键时期,受制于聊城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条件和水平限制,这里与河争水、与河争地的现象屡有发生,违章种植、河道采砂、私建浮桥、滩区滥垦、破坏工程等问题屡禁不止……以法治利器保护黄河,是长久以来的挑战与考验。

20084月,东阿黄河河务局所辖河道范围内发现违章阻水片林843亩,其中杨树825亩,64400株,白腊条18亩,2250,严重影响行洪安全。刘崇印当时担任东阿黄河河务局副局长并分管水政工作,在听取案情后当即向市局领导进行了汇报。57日,聊城市防指向东阿县防指下发清除东阿黄河河道内阻水片林的紧急通知,要求限期清除。他和水政人员立即赶赴现场,不顾虫叮蚊咬坚守一线,一面耐心向群众讲解、宣传阻水片林的危害以及清障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一面配合东阿县政府加大清障工作力度。当时每天早出晚归,盯靠在现场,脸晒黑了,脱皮了,同事们见了都开玩笑的说:“露出了黄河人的底色了。”两个月的艰辛工作,控制线以内的阻水片林彻底清除。但是在他心里这项工作还没有结束:如果只是简单地清除,很快还会出现反弹。为了巩固清障成果,推进长效管理机制,在聊城市局党组的大力支持下,投资6万元,按照2008年黄河下游河道清障控制线要求,树株清除后,安设120块警示牌、400根界桩,制导线落地工作全面完成。该项目的实施对禁止河道内违章种植、违规设障的宣传、提高滩区及工程管理水平、加强河道规范化管理起到了积极作用,被山东黄河评为普法依法治理优秀实践项目二等奖

2010827日上午10时许,他接到阳谷河务局水政科电话,阳谷县阿城镇中铺村书记魏某及部分村民在陶城铺险工1#-3#坝之间擅自搭设黄河浮桥。案情就是命令,他和水政执法人员赶到现场,询问了有关当事人,向其下达了《责令停止水事违法行为的通知书》。但当事人拒绝签收,搭建浮桥人员置若罔闻,不听劝告,继续违章作业。我向上级领导汇报后,市局党组第一时间与阳谷县政府沟通协调。与此同时,他和同事们开始走门串户查找浮桥集资村民,面对面做思想工作,不厌其烦的讲解水法律法规知识,分析违法建设浮桥所引发的严重后果,劝说集资村民放弃幻想,停止违法行为。还在相应村庄主要街道张贴禁止违法建设黄河浮桥的公告和宣传标语。831日,依靠阳谷县政府,河务、公安、海事、工商、卫生等部门执法人员联合行动。当晚9时,违法搭建浮桥全部拆除,恢复了河道原貌,确保了行洪畅通。

2009年,成功查处东阿于窝违章擅自架设黄河浮桥重大群体性案件,挽回群众经济损失800余万元;2011年,在浮桥整顿工作中,十余次现场督导,清除土石方3万立方米;2015年,依法清除东阿河段河道内阻水砂石料场6.9万立方米……在一个个依法治河实践的实施过程中,他在不断的坚守,依法履职,勇敢前行。

队伍建设的探索家

实现依法治河要切实提高水政队伍执法能力,合理配置水政执法力量,全面推进水利综合执法,科学划分专职水政监察队伍和其他业务管理部门之间的职责权限,落实执法责任,提高执法效能。

黄河执法队伍自20世纪80年代初成立至今,历经36年的风风雨雨和起起伏伏,有辉煌也有衰落。作为一名基层工作者,刘崇印对此有颇多的感受和体会。2008年,水利部下发综合执法联系点工作指导意见,明确指出要从体制上加强和改进执法工作,保障水法规的贯彻落实。而当时黄河滩区内出现的黑砖窑、河道采砂、阻水片林大面积种植、黄河浮桥侵占河道以及标准化堤防建设中出现的干扰和阻挠等等这一系列的问题,对黄河行洪和治理开发构成了严重的威胁,形势严峻。

2009年,作为聊城黄河河务局水政监察支队常务副支队长,他主持制定了聊城黄河执法队伍建设实施意见,按照“整合力量、创新机制、提高素质、夯实基础”的总体思路,围绕增强执法监管综合能力,在执法组织体系建设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与实践。一是借助流域执法的层级和执法体制优势,突破行政层级与区域界限,积极与聊城市政府法制办协调沟通,为42名一线执法人员统一办理了市级行政执法证,解决了县局之间因执法范围有限而不能跨区域联合执法的瓶颈,为市局水政监察支队调动全局执法力量,应对突发事件和联合开展执法监管提供了有利条件,形成了全局执法人员由水政监察支队统一调配、使用,处置重大和应急突发事件的新局面。二是采取联合共建模式,与地方公安部门的沟通联系,于2008年12月29日恢复成立东阿黄河公安派出所。阳谷、莘县河务局也相继恢复重建黄河公安派出所,在水行政执法中重新形成“一文一武”互为补充、协同执法的局面,大大提高水政监察的震慑力和执行力。再者,围绕推进综合执法,优化重组水政监察支队、水政监察大队、执法中队及巡查员和黄河公安派出所四支队伍,并对每支队伍的职责作了详细的规定。三是为了健全长效执法机制,会同水政工作人员制定了《执法会商制度》《全局执法力量统一调配制度》等制度办法。虽然较早的建立了“大水政”工作机制,也在近年标准化堤防建设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但由于受人员编制、经费不足的影响,基层执法队伍建设还存在很多问题。完善水行政执法程序,建立健全执法全过程记录,加强水政队伍、执法信息化和执法装备建设等等,需要逐步加以解决,以提升依法治河水平,向治理能力现代化迈进。

从提升自身法律意识到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从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到管理惩戒与服务规范并重,从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到基层执法体制的探索……在推进依法治河管河的征途上,刘崇印奋力迈进,只为母亲河的长治久安。康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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