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第一河务局:推进五项制度 规范行政执法

更新时间:2023-09-26 09:13:23 来源:濮阳第一河务局 作者:张武豪 浏览194次 文字大小:

为进一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近日,濮阳第一河务局制定了行政执法“五项制度”,全面规范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

  据悉,该局此次制定的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五项制度”包括《濮阳第一河务局行政处罚事前提示制度》、《濮阳第一河务局行政处罚事中指导制度》、《濮阳第一河务局行政处罚事后回访制度》、《濮阳第一河务局行政执法未果事项报告制度》和《濮阳第一河务局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制度》。制度要求,全局水政执法人员在实施行政处罚前,要对行政相对人做到事前提示、引导。处罚过程中要向行政相对人提出具体的整改措施,督促或帮助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纠正违法行为,消除危害后果,防止违法后果进一步扩大。在行政处罚完成后,要进行事后回访,征求行政相对人对执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树立公正、文明、廉洁、服务的良好执法形象。针对无法办结的行政执法事项,制度还规定要定期报告,建立专门案卷,加强督促检查,提高行政效能。同时,为了使重大行政决策突出体现服务社会、服务群众和服务治黄的理念,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或公共安全的决策,要先期进行预测评估,保证决策的顺利实施。

  这五项制度的实施,为该局进一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提供了制度保障,该局还将进一步完善各项措施,逐步建立起完善的服务型行政执法体系,促进依法治黄工作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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