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第二河务局开展《濮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活动
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和促进文明行为,提高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水平。12月29日上午,濮阳第二河务局组织15名志愿者到五星乡葛邱村开展《濮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活动。
活动中,志愿者们向村民发放《濮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挂历,并逐条进行讲解,普及条例知识,鼓励村民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自觉抵制、杜绝各类不文明行为,规范公共文明行为。
此次活动的开展,不仅提高了大家对《濮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知晓率与参与率,还营造了学习条例、宣传条例、遵守条例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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