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江局荣膺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更新时间:2015-03-09 14:30:53 来源: 作者: 浏览640次 文字大小:

东江局荣膺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在2月28日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暨学雷锋志愿服务大会上,广东省东江流域管理局荣获“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光荣称号。

  广东省东江局自2007年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八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打造一支过硬的流域管理队伍、建设一个科学的水量水质监控系统、建立一套高效的管理机制、构筑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的发展目标,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推进文明创建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我局此次获评“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是继获评“2011-2013年度省直属机关文明单位”、“广东省文明单位”之后,精神文明建设取得的又一重大成果,标志着东江局精神文明建设迈上了新台阶。

  文明创建只有逗号、没有句号,只有起点、没有终点。我局将珍惜“全国文明单位”这份来之不易的崇高荣誉,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推进精神文明建设,进一步增强“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自觉,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主旋律、汇聚正能量、树立新风尚,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文明道德素质和单位的整体文明水平,切实巩固和扩大文明单位创建成果,努力为推动广东水利改革发展提供强大精神动力和坚实道德支撑。(东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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