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水利资金管理提高年活动圆满完成
四川省水利资金管理提高年活动圆满完成
按照财政部、水利部的统一部署,四川省于2013年10月至2014年9月,全面扎实开展了“水利资金管理提高年”活动。通过一系列机制创新和整改提高,基本实现了“完善制度、创新机制、强化监管、提高效益”的总体目标。
水利资金管理提高年活动在各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以及各地市州和区市县水务局的共同努力下,全省水利资金管理提高年活动已全面完成,并取得了四方面的显著成效:
一是完善了水利资金管理制度体系。全面清理、完善现有各项水利资金管理制度,将水利资金的预算编制、资金分配、预算执行、绩效评价、监督管理和项目立项、设计、实施、验收、后续管理等环节在内的全过程制度化、规范化,建立起科学合理、层次清晰、规范有效,使每项资金都有配套的资金管理制度,形成了完整的水利资金管理制度体系。通过清理,全省共清理出现行水利资金管理制度360多个,截止目前,经清理需要废止、部分修改或重新制定100余个制度已全部按规定进行了处理。
二是建立健全了科学规范的水利资金分配和整合机制。在项目安排上推进建立竞争立项、差额推荐、自下而上的申报方式,保证项目遴选的公正、公开和公平。在资金分配方式上采用公式法、因素法,结合奖优罚劣等考核机制,使项目绩效和资金分配挂钩。加大水利资金整合力度,坚持以规划为引领,以重大规划、主导产业、特殊区域、重要专项为平台,逐步建立统筹安排,集中投入,综合打造的水利资金整合机制。推进资金公示制度,主动接受公众监督,通报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三是强化了水利资金长效监督机制。采取日常监督检查与专项监督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水利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管理、施工进度和支付进度等情况加强检查监督。严格规范水利建设项目资金使用拨付程序,明确责任主体,加快拨付进度。大力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切实做到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滞留、转移、挪用资金。项目实施后,督促相关主体及时组织项目验收、竣工财务决算审核审批,抓好项目实施后的跟踪问效和绩效考评工作,检查、抽查、验收不合格的项目必须限期整改。在活动中,组成4个省级重点抽查工作组和10个市州交叉检查工作组,对全省 40个县市区进行了重点检查。目前所有检查发现的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并结合各地实际形成了相应的长效机制。
四是完善了水利资金绩效评价机制。不断扩大水利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范围,在抓好重大水利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基础上,逐步将所有水利资金纳入绩效考评范围。省级财政、水利部门将在补充、完善现有的水利资金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和考核评价组织体系基础上,逐步扩大考评范围。创新绩效评价方式,注重中期考核与最终评价的有机结合,确保绩效评价质量,强化评价结果的运用,建立考核结果与资金安排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不断提升水利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水利厅财务处 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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