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渠县小农水建后管理初见成效

更新时间:2014-10-13 19:33:41 来源: 作者: 浏览1008次 文字大小:

达州渠县小农水建后管理初见成效

近些年来,达州市渠县精心谋划、强力推进,坚定不移地实施中央小农水重点县建设项目带动战略,经过三年不懈努力,总结了一套完整的建后管理长效机制,确保了项目良性安全运行,为“农水惠民、节水增粮”行动夯实了基础。

一方面依据建后管护的基本原则,力促项目管理水平上台阶。首先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管理,谁经营”的原则界定小型水利工程的产权。租赁、拍卖工程的修复、更新改造和兴建新的工程,实行自筹资金、自行建设、自主经营、自定水价、自我还贷的新的运行机制。其次按照因地制宜的原则确定小型水利工程产权。进一步明晰所有权,拍卖使用权,放开建设权,搞活经营权,做到产权清晰,责权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最后坚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保护农民既得利益的原则。明晰产权、落实承包经营责任制、工程管理规范、群众满意、效益明显,并继续坚持和完善承包经营责任制。

另一方面围绕小农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力促项目建设上规模。渠县结合实际,努力推进小型农村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和农民用水户协会等改革,切实建立起水利工程良性投入、运行和管理体制,不同类型的工程,采用不同的管理模式。对于山坪塘工程管理维护及用水管理,由村民委员会严重按照五项管理制度管理,即:工程管理制度、灌溉管理制度、水费征收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奖惩管理制度,规范灌溉用水行为,形成管理养护长效机制,保障山坪塘长期健康运行。对于小型泵站改造工程,所有权归村级集体所有,以村组为单位实行集体管理,灌溉设施统一管理,负责用水、用电及机组的维修、养护等。在实践中,渠县将逐步探索适合当地实际、群众接受、行之有效的管理模式,积极推广用水户参与管理和用水户管理协会等民主改革,进一步做好工程建后管理工作,使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发挥更大效益。(渠县水务局 黄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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