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全国二批水保监管能力县通过长江委复验

更新时间:2014-08-07 19:11:34 来源: 作者: 浏览1218次 文字大小:

四川全国二批水保监管能力县通过长江委复验

根据《水利部水土保持司关于验收全国第二批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县的通知》(水保监督函〔2014〕4号)和《关于全国第二批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县复验分组的通知》(水保监便字〔2014〕第69号)要求,2014年7月31日至8月2日,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水土保持局派出验收组对四川省全国第二批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县建设工作进行了复验,抽验的乐至、安岳、沐川、荥经、宝兴五个县全部通过验收。

验收组在省级初验合格的基础上,随机抽取20%的能力建设县进行复验。复验组认真对照水利部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评分标准,采取现场查看办公设施和设备、查看档案资料、听取抽验县能力建设情况汇报、与省、市、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座谈等方式,从完善水土保持配套法规体系,增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机构能力,规范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健全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制度,提高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申报率、实施率和验收率等方面,对抽验县的监督管理能力建设情况进行逐项详查,综合复验评分。本次复验的乐至、安岳、沐川、荥经、宝兴五个县全部获评90分以上,达到了建设目标,复验组同意通过验收。

复验组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指出了各县监督管理能力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要求各地继续深入推进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工作,提高水土保持依法行政水平,加大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力度,全面贯彻落实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四川省水保局监督处  李余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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