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广元2014年春季禁渔工作圆满收官
四川广元2014年春季禁渔工作圆满收官
自2月1日长江流域春季禁渔以来,市县渔业主管部门继续坚持和不断完善以各级政府统一领导为主、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管理机制,创新管理思路,改进管理方式,落实各项禁渔管理措施,做到了“江上无渔船,船上无鱼网,市场、餐馆无河鱼”,有效地保护了渔业资源,维护了我市水生生态平衡。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抓好了“组织领导、目标任务和实施方案”三个落实。成立了禁渔工作领导小组,下发了禁渔工作文件,召开禁渔工作动员大会,层层签定《春季禁渔管理目标责任书》,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了禁渔任务目标,落实了禁渔措施,从组织、制度、人力、物力、财力上确保春季禁渔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是广泛宣传动员,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渔业法》和春季禁渔的规定,做到了电视上有图象、电台上声音、报刊上有文章、重要江段有标语、市场上有通告,使春季禁渔思想深入人心,营造了广大市民积极参与春季禁渔活动的良好氛围。共发放春季禁渔宣传资料13000余份,电视台新闻报道20余次,制作《法在身边》渔政执法专题节目1次,报纸新闻报道15次,刷写标语65幅,制作固定标牌12幅。
三是强化执法检查,确保禁渔效果。渔政、工商、公安、城管等部门协同作战,发挥渔业资源保护志愿者的作用,加强对全市天然水域、渔港码头、水产品市场、涉渔餐馆和生产销售渔具的企业、商店等实施全方位的监督管理。采取集中检查和重点查处相结合、自查与交叉检查相结合、白天检查与夜间巡查相结合、专业检查与渔民监督相结合、群众举报与突击查处相结合等方法,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严查重处。市县共开展执法检查55次,参检人员达350人次,查获违禁捕捞船9艘,电捕鱼器12台,没收违法捕捞和销售渔获物150公斤,行政处罚3人,罚款1000元。
四是加强水生生态环境保护,依法搞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加大水生生物种质资源保护区建设,我市已建成5个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和1个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外,今年3月省政府批准建立汉王山东河湿地省级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督促落实各项涉水建设、挖砂采石等活动对水生生物影响的补救措施,国道108线、212线公路建设渔业资源论证正在进行。上石盘电站的渔业资源补救方案在进一步落实中。对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大鲵等实行驯养繁殖和经营利用许可制度,新办大鲵驯养繁殖证2家,对已办证场(企业)严格管理。
五是拓展休渔门路,关心渔民生活。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渔区调查走访,了解禁渔期间渔民的生产生活情况,积极妥善解决禁渔期捕捞渔民生产生活问题。拓宽禁渔期间渔民的生产门路和就业渠道,积极协调工商、税务、防疫等部门,为转产渔民办理工商执照、减税手续,引导5名捕捞渔民从事涉渔餐饮业,促进捕捞渔民成功转产。
六是搞好增殖放流,促进资源再生。市县渔业主管部门都制定了科学的增殖放流方案,落实了增殖放流资金和种苗,即将开展有效的增殖放流活动。主要增殖放流水域是嘉陵江、东河、白龙湖、青竹江,放流品种包括鲤鱼、鲫鱼、草鱼、鲢鱼、胭脂鱼、中华倒刺鲃、雅鱼、银鱼卵等品种。(广元市水产渔政站林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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