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都水利建管 不负书记赞誉
宜都水利建管 不负书记赞誉
“踏破铁鞋无觅处,成功经验在宜都”。
2012年5月23日,湖北省“万名干部进万村挖万塘”活动总结表彰会上,省委书记李鸿忠表扬赞誉宜都市水利改革成果。
“成功经验”指农村小型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
农田水利重建轻管现象比较普遍。宜都市完善小型水利设施建管长效机制,深化产权改革,使农村小型水利设施建得起、用得好、长受益,引起各级各地关注和重视。在当年 “三万”活动中,宜都经验引领全省“政府主导、农民主体、社会共建、多方支持”的农田水利“大合唱”。转间年余时光,宜都市水利建管体制改革又有何新举措,是否继续发挥“风向标”的作用?宜都市委书记庄光明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要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宜都水利建管机制就是建立生态文明制度的探索与尝试。
“藤”与“瓜”的常青之术
宜都市今年中稻再获丰收。枝城镇纸坊冲村党支部书记王宏斌说:我们村水田1260亩,水稻亩产都是八九百斤,在大旱之年能有这个收成,亏得水利设施保护的好。他介绍,全村86口塘堰,80%以上都整修好,每口堰都由农户共同负责管理。塘堰有人管,大家都操心,平时下雨主动把水往堰里引,旱时节约计划用水,塘堰虽小一样也可以发挥大作用。
人们形象地把塘堰与渠道喻为“长藤结瓜”,然而一个时期以来,由于产权不明,管理不到位,大量“藤”、“瓜”之类的小型水利工程老化失修,功能退化。如何让这些“藤”与“瓜”青春不老,作用不减,是亟待破解的水利建管难题。
2005年8月,宜都市根据水利工程不可细分的特点,以农田灌溉受益面积为依据,将整口堰塘的使用权承包给受益的农户共同所有。实施“堰随田走、受益共有、民主议事、合同管理、合作发展”的小型水利设施“产权受益户共有制”改革。改革使农民成为“藤”与“瓜”的主人,群众热情高涨,纷纷投资投劳,整治堰塘和渠道,主动管理水利设施。
2011年冬至2012年春,湖北省开展“万名干部进万村挖万塘”活动,小型农田水利建设与管理的重点和难点是“两筹”,即筹资、筹劳。全省当年整治20万口塘堰,钱从何来?省委、省政府的总体要求是:政府主导、农民参与、社会共建。具体操作上做到“六个一点”:财政以奖代补筹措一点,三农项目资金整合一点,受益农民出资一点,企业社会捐助一点,各级工作组帮扶一点,通过产权制度改革筹集一点。宜都“产权受益户共有制”改革受到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认为这是一项长效建管机制。其核心在于通过明确产权,按照谁投资、谁受益、谁管护原则,让受益农户对塘堰等设施自建、自管、自用,运用市场力量把群众参与塘堰整治的积极性调动起来,政府不花钱或少花钱,一点财政补助就可以“四两拨千斤”。宜都的堰塘改革经验迅速在全省大力推广。
目前,宜都改革小型水利设施10687处,其中,堰塘8500口、河垱(坝)658处、泵站94处,渠道1435条(488.6公里)。为巩固改革成果,让农民吃定心丸,市政府还为8万农户颁发《小型水利设施权属证书》。改革成效明显。一是灌溉面积增大。全市1万多口堰塘,按每口平均增加蓄水1000方计算,总蓄水量达1000多万方,相当于新增100座10万方的小型水库。每口堰塘按有效灌溉面积20亩计算,全市增加有效灌溉面积20万亩。二是水利投入增多。市财政对堰塘整治由过去每口补助1500元,提高到4000元,在进一步调动了农民投入积极性同时,也减轻农民的负担,让农民享受到改革成果,并由此带来互动效应,以每口堰塘农户配套投入4000元计算,全市1万口多堰塘,直接带动农民4000多万元的综合投入。三是管理成本减少。由于农民直接承担1万多处农村小型水利设施的管理责任,扭转了过去小型水利工程“使用个个有份、管理人人无责”状况,既节省了管理成本,又提高了管理效益,农民视水利工程为自己的“责任田”,堰塘成了名副其实的“当家堰”。犹为可喜的是,通过对家门口的小型水利工程全面整治,改变河道、塘库水域脏、乱、差现象,直接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和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呈现“碧水新村”美丽景象。
“瓜”熟蒂落,水到渠成。针对渠道连组跨村甚至跨乡镇的实际,宜都市积极探索渠道管护新机制,以各村为单位,以各组为单元,乡村里出钱,选聘村民做养护工。
今年2月,宜都市陆城街道办事处龙窝村将15条6850米管护沟渠列为重点管护对象,推选一批素质好、责任强、身体好、在群众中有威望的人员作为沟渠管护责任人。平时,管护责任人做好沟渠清淤清障、除草补缺、沟堤清扫等日常维护工作,遇到渠道损坏和重大汛情及时上报,由村组织人员维修,确保农民灌溉用水和汛期排涝。三组组长谭泽政被推选为村里“三面光”主干渠管护人。这条渠初建时作用明显,但因常年无人清理,沟边杂草丛生,沟渠淤泥堵塞,汛期暴雨水漫田,村民苦不堪言。前年市里花了几万元整治后,没有管两年又出现堵水堤垮情况,旱天灌溉用水不能到田间,农民就上访。如今在他精心管护下,渠内整清洁无杂物,渠水流淌顺畅,渠边柑橘树长势喜人。
水利服务中心主任李建新说:今年我们在龙窝、太保湖两个村先行试点,像谭泽政这样的管护员共有20人,都签订了管护合同,每人管护费年均1万元,分段管护20条共计15450米的主干渠。办事处制定了管护工作考核标准,要求做到“四无”,即无杂草、无淤泥、无垃圾、无障碍物,处村每半年组织考核,按考核结果落实管护人员的报酬。
渠道设立了“岗哨”,管护责任落实到人头,权责分工明确,“小沟渠”产生了“大效益”。今年旱涝交加,但这两个村的渠道在抗旱排涝中发挥了重要作用。陆城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李兴兵说:实践证明这种排灌沟渠管护方法可行,2014年,我们将全面铺开排灌沟渠规范化管护工作,逐步建立起沟渠管护机制,解决长期以来农村排灌沟渠“重建轻管”问题,建好方便实用、群众满意的排灌沟渠,打造水畅、岸绿、景美、人水和谐的水环境
建与管的和谐之道
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具有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除了正确处理责、权、利的关系,还应正确处理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近期目标与长远发展的关系,结合当地特点和社会经济条件,因地制宜确定改革方案,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使水利改革良性循环。
过去由于一家一户分散经营,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常常因为一棵树、一分田而扯皮拉筋难以展开,即便通过“一事一议”等方式建成的工程,也往往因为后期管理缺失而事倍功半。2012年,宜都市在实施小农水重点县项目中,推广高效节水灌溉工程,他们针对工程系统性强,后期管理要求高,必须有一定能力法人单位为项目责任主体的实际,创新实施项目。围绕茶叶、柑桔主导产业,依托企业推进项目,按照先建管护机制,再建水利工程思路,在项目实施前就确定项目区所在地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社和农户为工程管护主体,通过实施土地流转,把农户分散的责任田流转到各农业龙头企业,实现 “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一体化无缝对接。工程建成验收后,移交给项目区所在企业或农业专业合作社管护,并办理工程移交手续,产权、使用权和管护权,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改革产生水利建设与产业发展同步推进的“正能量”,夯实了农业产业发展基础。今果果椪柑产业合作社理事长曾凡贵说:今年我们有600多亩柑桔修建了管灌工程,把水库的水抽入上山的大水池自流灌溉,水管四通八达,延伸每棵桔树下面。消除了过去遇上天旱各抽各的水,电线满山绕,水泵够不上的现象。椪柑基地水果年产量可提高30%左右,项目增量效益近100多万元。农民也通过赚取租金,加上平时在基地打工收入,挣得钱超过自己种地,实现双赢效果。
“现在水库除险整治热火朝天,过不了一年又是荒草满坡……”这是群众对水利设施重建轻管的形象描述。如今这种小水库平时缺少专人管理的现象在宜都市将不复存在。
宜都市有中小型水库46座,其中5座中型水库由市直规范化管理,而41座小型水库管理比较松散,成为每年防汛心腹之患。近年来,在国家资金帮助下,宜都市先后完成了5座中型水库和22座小型水库除险加固任务,并且在今明两年内将余下水库全部整治完毕。国家花了钱、地方配套不少资金,如果后期管不到位,就会半途荒废,甚至出现新的险情。对此,宜都市根据大范围水库除险项目进入尾声,亟需加强安全管理的实际状况,迅速组建管理员队伍,为每座小型水库配备专管员。每座小(1)型水库配备2名专管员,每座小(2)型水库配备1名专管员,按照规模大小确定管护人员经费标准,小(1)型水库每座2万元,小(2)型水库每座1万元,市级财政承担60%,乡镇财政承担40%。同时明确规定小型水库专管员的职责,实行月检查和季度考核制度,市水利局和市财政局对水库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
为每座小型水库配备专管员,就是实行“保姆”式的全程规范管理。目前,全市50名小型水库专管员已完成岗前培训,到岗到位。五眼泉镇庙岗村村民吕继华受聘建楼子水库专管员,他表示,一定不辜负希望,履行好职责,确保水库安全运行、环境优美,水质清洁。
质与量的上乘之作
水库除险加固后,原来渗漏的现在可以蓄水了;原来不达标的工程,现在防洪标准都明显提高;今年实施的高效节水灌溉工程让1.2万亩柑桔和茶田实现大旱之年不减产……近年来宜都市实施的30多项重点水利工程,全部通过省级验收,并经受住水旱灾害考验,其秘诀就是拥有“监管办——质监站——二次监理”三级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体系这个后盾。
水利工程建设质量高底,在很大程度上看监管机制是否有力。如何创新监管机制,建设优质工程,是各级各地普遍关心重视的问题。在红湖排洪沟整治中,宜都市委书记庄光明在检查中发现挡水墙伸缩缝存在质量问题,当场责令全部返工。按说该项工程全部按照“四制”要求进行,有合发监理单位,为什么还存在这样的纰漏?一个弊端就是“监理不受益,受益不监理”。
目前我国水利工程建设中虽然施工、监理机制健全,但依然存在施工与监督脱节现象,极易导致 “关系工程”、“人情工程”、“面子工程”。避免消除这一现象,必须建立一套科学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三级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体系”的目的,就是确保工程、资金、干部“三安全”。
近年来,宜都市用于水利建设的投资年均过亿元,市水利部门实行项目争取、招标投标、项目建设 “三分离”机制,成立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和管理办公室,统筹安排和协调全市水利项目争取和工程建设与管理,及时、准确、完整地向社会发布、公开信息,所有投资5万元以上的工程由有资质的部门设计,严格实行招投标程序。局纪检组长负责项目纪检监察工作,随时向市纪委监察局汇报相关情况。同时强化部门责任。实行领导包项目、机关干部联项目“四个一”工程质量责任制度:每个项目都有一个局班子成员挂帅负责,有一个技术干部技术指导,有一个机关干部工跟踪服务,搞好协调,从工程建设到竣工验收,都有一套全程管理资料。按照每季度一次检查、一次分析会、一份情况通报、一份质量监督检查报告“四个一”要求开展工作,“一把尺子”衡量工程建设质量。对质量优秀的项目联系人员给予一定奖励,对严重违反工程质量管理,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的责任人和单位通报批评,甚至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此外,抽调专业技术人员组建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按照行业标准和管理规范严格开展质量监督认证。质监站下设水库、堤防、饮水、灌区、水保工程质监小组,负责监督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在其资质等级允许范围内从事水利工程建设的质量工作,负责检查、督促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单位建立健全质量体系,审查质监报告,并随机抽查安全施工措施,对号监管,有的放矢。
如果把质量监管比作一扇门,前两个环节是“门把手”,那么 “二次监理”工作机制就是一道栓,为水利工程建立起“双保险”。“二次监理”即在原有监理机制基础上,在工程直接受益地域范围内择优推选具备一定专业素质的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民代表和离退休水利工程技术人员为工程监察员,通过现场“二次”监督, 辅助监理,进一步保证水利工程质量整体水平上台阶。一个项目一般选聘2-3名质量社会监督员。
三级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体系的建立,具有内外兼施、环环相扣特点,它使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贯穿于水利工程项目决策、实施、验收的每一个环节。全市所有重点水利项目建设都有质量“监护人”,每个项目管理都在互相监督中运作,事前、事中、事后都能得到有效控制。一方面使政府部门监督、项目法人单位负责、监理单位控制、施工单位保证(承建商)工程质量体系进一步完善,水利部门管理职能得到分发挥;另一方面让社会各界、特别是水利工程范围内的受益户直接参加到水利建设管理中,实现了广泛监督,促进了水利工程建设规范、有序、健康、可持续发展。3年来宜都市实施的26项重点水利工程全部达到质量要求,其中饮水安全项目被列为国家示范点,去年完成的10座中小型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均一次通过省级验收。
有关专家肯定:宜都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机制的不断探索,解决了政府想管但管不好的事,水利部门难统起来的事,农民单家独户难做起来的事。“宜都样板”不失为一种经验模式,值得各地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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