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阳河务局传达学习《河南省黄河防汛条例》和《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

更新时间:2017-01-03 15:14:06 来源:荥阳河务局 作者:赵海燕 浏览912次 文字大小:

12月30日,荥阳河务局组织全体职工对《河南省黄河防汛条例》、《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及陈雷部长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管理模式的讲话进行了系统学习

《河南省黄河防汛条例》从防汛组织、防汛准备、防汛抢险、善后工作及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要求,为黄河防汛工作指明了工作方向。《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和陈雷部长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管理模式的讲话分别对推行河长制的意义和作用做了详细解释,并进一步明确了推行河长制是地方党政领导对环境质量负总责的要求,对环境保护的职能问题做出的新的、科学的审视。

党组书记、局长杨建增提出,《河南省黄河防汛条例》的发布和河长制的推行,着力解决了目前在治黄工作中存在的难点和棘手问题,为促进最严格河道管理制度的落实,切实提高依法治河工作能力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大家要认真领会学习,把《河南省黄河防汛条例》和《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的具体内容吃透、理解透,将精神实质贯穿于荥阳治黄业务工作中,切实做到学以致用、学用相长;要结合《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具体要求谋划好2017年各项工作,抢抓机遇,趁势而上,主动作为,力推动荥阳治黄事业发展;要统一思想、集中精力,密切配合地方做好黄河水资源保护工作,着力打造河清水洁、岸绿鱼游的良好生态环境。(赵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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