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小(2)型水库大坝(坝高15米以下)安全评价报告编制导则》通过地方标准审定

更新时间:2016-03-24 19:56:51 来源: 作者: 浏览1056次 文字大小:

  中国水利网站3月24日讯 3月22日,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专家在福州召开《小(2)型水库大坝(坝高15米以下)安全评价报告编制导则》地方标准审定会。

  听取起草单位——福建省水利管理中心关于《导则》起草情况汇报后,与会人员对《导则》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和审查,一致同意通过审定,认为该《导则》依据充分,数据详实,符合福建省实际,可作为该省1200多座小(2)型水库大坝(坝高15米以下)安全评价报告编制的依据,对提高大坝安全鉴定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希望尽早发布实施。

  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化处、水利厅科外处、标准化研究院等有关负责人到会指导。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6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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