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水利厅明确2016年全省水利重点工作任务责任分工
中国水利网站2月24日讯 为全面贯彻青海省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会、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全国水利厅局长会议、全省农村牧区工作会议精神,抓细抓实全省水利工作会议确定的各项重点工作任务,日前,省水利厅印发了《2016年全省水利重点工作任务责任分工方案》。
《分工方案》对2016年青海省着力抓好水利规划前期工作、加快推进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大力加强农村牧区水利建设、扎实做好防汛抗旱减灾工作、积极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全面深化水利改革创新、大力推进依法治水管水、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等八个方面的44项重点工作任务作出了细化分工,明确了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
《分工方案》要求各地区、各单位要落实责任,统筹推进,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强化监督,问责问效,确保各项重点工作任务的完成。在落实责任、统筹推进方面,2016年全省水利重点工作由省厅统筹协调,各分管领导牵头推进,各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负责具体落实。在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方面,开展全程督查、组织专项督查,加强节点控制,按季度督查通报。对督查中发现不作为、慢作为的单位要严格追责。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6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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