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网站:湖北省河湖管护体制机制创新第一批试点工作稳步推进

更新时间:2016-01-07 17:48:58 来源: 作者: 浏览706次 文字大小:

  水利部网站讯 根据《水利部关于开展河湖管护体制机制创新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湖北省以梁子湖流域的鄂州市、武汉市江夏区、黄石市大冶市、咸宁市咸安区作为全国第一批河湖管护体制机制创新试点单位,整体推进梁子湖流域的河湖管护体制机制创新和水生态环境保护。

  一、强化领导,明确职责。为扎实开展河湖管护体制机制创新试点工作,湖北省水利厅成立了厅长任组长,分管副厅长和湖泊局专职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组员的河湖管护体制机制创新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各试点市、区也分别成立了市(区)长任组长、各相关部门参加的河湖管护体制机制创新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并组建了工作专班,明确了领导小组及各相关部门职责。

  二、精心组织,编制方案。一是研究部署试点工作。省水利厅党组部署年度工作和阶段工作安排,都把河湖管护体制机制创新试点工作列为重点工作;省水利厅召集各试点市、区有关人员,并邀请省水科院、设计院、水文局等有关专家参加专题会议,认真学习水利部有关试点工作文件和试点实施方案编制大纲,吃透精神实质,明确工作思路,部署试点工作。二是组织编制实施方案,加强组织协调。省水利厅组织协调4个试点市、区,按照水利部有关要求,组织编制试点实施方案,注重加强对各地编制工作的检查指导,保质量、促进度,先后3次组织召开协调会、2次赴试点市区进行重点督导。水利部组织专家对湖北省试点实施方案进行技术审查,4个实施方案均受到与会领导和专家的一致好评。

  三、学习交流,加强督导。为尽快展开河湖管护体制机制创新试点工作,借鉴兄弟单位好的做法,注重学习交流,先后组织试点单位相关人员到云南参加了水利部组织的河湖管护体制机制创新试点培训,到浙江、天津学习考察河湖管护体制机制好的做法,同时组织试点单位到省内“湖长制”和“河长制”开展较好的市县学习交流。2015年9月中旬,组织各试点单位相关人员在鄂州市召开河湖管护体制机制创新试点工作推进会;11月下旬至12月中旬,省湖泊局、省河道堤防建设管理局组成检查调研组,对试点单位试点工作再次进行督导,省调研组和市、区两级水利部门主要负责人就试点工作进行交流、讨论,共同研究下一步工作安排,确保试点工作有序开展。

作者:   责编: 王昊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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