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网站12月23日讯 近日,海南省水务厅下发《关于再次下放部分水务工程项目审批权的通知》,自2015年1月1日起,海南省农村饮水安全项目、规模化节水灌溉增效示范项目、小(1)型以下水库项目、小型以下水闸项目、小水电项目、水土保持年度实施项目、江河堤防项目、海堤项目和城市水务项目审批权限下放至市县水务行政和发展改革主管部门。这是海南省水务厅再次向基层下放水务工程项目审批权限。
据了解,农村饮水安全等9项水务工程建设项目均为海南省委省政府公开向社会承诺的惠农及相关民生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权限下放县市后,审批环节将明显减少,审批时间将大大缩减。
为做好对取消和调整的水务行政审批事项的后续监管工作,省水务厅对相关业务部门提出了三方面的要求:一是要求相关业务部门要加强对全省水务建设工程项目的计划管理,各市县水务行政部门要按时上报建设项目和审批项目。二是要及时做好全省水务建设项目的审批、建设和验收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工作。三是要不定期对全省水务建设项目进行督查管理,切实做好审批权限下放对接工作,高效完成水利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省委省政府部署的水务工程建设任务,切实做到让水务建设服务于农业生产和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