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构建优于水而非忧于水的海绵城市

更新时间:2015-12-25 17:41:54 来源: 作者: 浏览644次 文字大小:

佛山构建优于水而非忧于水的海绵城市

1222,广东省佛山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会议在市政府小礼堂召开,市水务局局长李永生在会上就全市海绵城市建设推进情况和下一阶段工作安排作专题报告,市长鲁毅出席并作重要讲话。强调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举措,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努力把佛山建设成为“优于水而非忧于水”的海绵城市。副市长赵海主持会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郭壮狮出席会议。

鲁毅指出,佛山市全面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绵城市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重要举措,是大力加强我市海绵城市建设和打造宜居佛山的重要推进,也是佛山紧跟世界生态城市建设发展方向的重要行动,意义重大深远。各区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转变理念,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全力以赴,攻坚克难,扎实抓好我市海绵城市建设各项工作。

就加快推进我市海绵城市试点区域建设工作,鲁毅指出,要坚持问题导向,紧密结合佛山组团式城市发展的实际,集中力量将佛山新城、禅城区绿岛湖片区、南海区三山新城片区,顺德区中心城区、高明区西江新城、三水区云东海片区和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新校区等、总面积超过76平方公里的七个试点区域建设好。

鲁毅指出,要强化工作保障,确保全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顺利推进。要强化组织保障,市海绵城市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及各实施主体要各司其职,充实力量,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见效。要强化机制保障,进一步完善海绵城市建设工作制度和规划建设管控制度。要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全社会积极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良好氛围。要强化要素保障,切实解决海绵城市建设资金、用地要素问题,借力市内外的技术骨干和知名专家,保障和推动海绵城市规划建设。要强化作风保障,加强督察考核,强化资金监管,以严和实的要求抓好海绵城市建设各项工作。

会议明确了我市海绵城市建设七个试点区域的情况。为加强海绵城市建设指导,市政府将制定出台《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和《佛山市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会议明确了各成员单位2016年海绵城市建设工作任务清单,对下一步重点工作作了安排部署。

全市五区区长,分管副区长,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负责人等参加了会议。会议还邀请了哈尔滨工业大学副校长、中科院院士任南琪作海绵城市专题辅导讲座。(佛山市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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