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抗旱小型水库工程第二次推进会召开

更新时间:2015-11-06 17:29:09 来源: 作者: 浏览1024次 文字大小:

四川抗旱小型水库工程第二次推进会召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更好发挥积极财政政策作用以及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等重大决策,加快项目建设,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5年省重点项目工作的通知》(川府发〔2015〕7号),四川省水利厅于2015年11月3日在成都市召开全省抗旱小型水库工程第二次推进工作会议,对尚未开工的24处重点抗旱小型水库工程进行专题研究,进一步加快纳入《全国抗旱规划实施方案(2014-2016年)》小型水库项目建设进度的具体措施,明确目标和工作责任。

会上,四川省水利厅建管处通报了省内抗旱小型水库工程总体工作进展情况;厅规计处介绍了中央资金下达情况;省水利工程质监中心站提出了质量监督工作要求。泸州市、凉山州、隆昌县、仪陇县、会东县、苍溪县、通江县、简阳市等市(州)水务局分管局长、县(区)分管县级领导代表汇报了工作开展情况,各地都表示要争分夺秒、增添措施、迎头赶上,按照水利部既定目标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梁军总工提出了工作要求:一是要求各地党委政府提高认识,统筹安排,落实责任,全面加快推进小型抗旱水库建设工作。二是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切实履行职责,加强行业指导,强化技术帮助。三是建立健全考评体系。四是强化建设管理工作。

四川省水利厅厅长冷刚在会上做了重要讲话,强调:一、各地要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2016年3月全面开工建设,2016年底全面完成建设任务;二、各地党委政府要进一步高度重视抗旱小型水库建设工作;三、各地要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四、各地要进一步科学安排工期;五、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强督查检查工作;六、建立抗旱小型水库建设工作进度旬报制度。会议结束时,梁军总工要求各地会后将本次会议要求向地方行政领导做好汇报,进一步落实冷刚厅长的工作指示。12个相关市(州)水务局分管局领导,24个区(县)分管领导、水务局长、项目法人以及厅办公室、省农水局参加了本次会议(建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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