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台县有效推进小型水利管理体制改革
三台县有效推进小型水利管理体制改革
三台县认真贯彻落实省财政厅、省水利厅《关于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按照县委2015年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结合小型水利建设管理实际,认真做好各项基础工作。
一是拟定小型水利改革方案。按照“先行试点、典型引路、分类实施、全面推进”的要求,在改革中共分两个阶段组织实施,首先搞好探索试点;其次是总结经验、全面推进。全县的《实施方案》经多方征求意见、多次修改和讨论,确立为七大部分,主要内容是:改革范围、目标任务、改革内容、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
二是保障小型水利产权改革有效启动,重点包括:全市农村综改区7镇乡36个村,保障在9月底前完成试点。这期间,县级有关部门围绕试点先行区的小型水利产权改革问题建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先后编制了各类小型水利设施相关调查摸底表12个,通过正式文件发至重点镇乡及村委会。
三是及时组织召开小型水利产权试点改革动员会,着力解决“怎么改、怎么建、怎么管、怎么体现公益性质、怎么体现水利资产价值、怎么发挥水利工程效益”等问题,结合试点镇乡的调查摸底,进一步做到产权明晰、依法有序,从而保证产权问题与民生问题有机统一、相互协调。
四是结合贯彻省委十届六次全会,立足2020年之前分阶段完成全县小型水利产权制度改革这个时间节点,认真协调国土、林业、住建、财政、交通等多个部门的关系,保障小型水利工程划界、确权、颁证以及土地使用、界柱等相应问题能够有效落实,推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五是严格水利公益属性,坚决保障基层群众的安全用水问题以及全社会非常关注的水环境问题,强化小型水利工程建后管护的法规性制约手段,以民为本推进小型水利产权(股份)交易,大力解决“重建轻管、投资方式单一、资金不足、产权不明、管护经费入不敷出、农民用水户协会发展水平较低”等问题。(陈健 谢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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