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刘强市长对防汛工作提出要求

更新时间:2015-07-17 15:39:57 来源: 作者: 浏览787次 文字大小:

泸州市刘强市长对防汛工作提出要求

7月13日至7月14日,四川省泸州市发生区域强降雨,并伴发局地内涝,根据气象预测,降雨还将继续。7月14日15时,泸州市防汛救灾紧急电视电话会议在市防汛办召开,市长刘强要求要进一步落实责任,抓好预防,完善预案,搞好演练,确保安全。

市长刘强对龙马潭区、市级相关部门组织得力,快速行动,干部冲在一线,疏通交通,维护秩序,搞好救灾保障,给予了表扬,并对驻泸部队官兵奋勇争先,冒着生命危险抢险救灾、转移群众表示感谢。刘强要求,降雨还在继续,防范工作必须加强。一是要确保责任落实。各级党政一把手是防灾救灾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要做好具体工作。要把责任落实到社区、村社,纵向到底。二是要狠抓预防。安全第一,综合治理,预防为主。要把主要精力用在抓防范上。要恪尽值守,落实值班制度。汛期,党政一把手要有一个人在辖区。要以天气预报引导预防工作,气象部门要及时将气象信息发送主要领导、相关负责人,提前做好预防工作。三是要进行演练。地质灾害、危化品等重要行业必须进行应急演练,危旧楼房该撤必须撤,该搬的必须搬。四是要搞好应急救援。要把预案做实,不能落在纸上。抢险救灾人、财、物必须有保障,汛期要处在应战状态。指挥体系必须明确,抢险力量要进行有机整合。救援过程要科学、注意安全。第五,搞好灾后重建工作。水电气要及时修复,坏了要维修。大灾防大疫,小灾防小疫,做好防疫工作。做好督查落实。市上要派出督查组明查暗访,确保工作落到实处,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会上,副市长张文军通报了当前的汛情和抢险情况。(周松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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