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溪水务开展职务犯罪预防教育共建活动
纳溪水务开展职务犯罪预防教育共建活动
“查办一个人,倒下的并不只是一个干部,而是一个家庭。今天,我们针对水务系统工作特点,做好警示、预防工作,让职务犯罪防患于未然。”7月10日,泸州市纳溪区水务局与该区检察院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共建活动,纳溪区检察院副院长刘洪为纳溪水务系统干部职工上了一堂严肃却不乏生动的预防职务犯罪课。
活动期间,传达了《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检察院、泸州市纳溪区水务局关于共同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实施意见》,检察官从预防角度开展职务犯罪知识培训。活动现场,泸州市纳溪区检察院与纳溪区水务局签订预防职务犯罪共建协议,并向该区水务局专家咨询委员和预防联络员颁发聘书。纳溪区水务局机关干部职工、各镇水利工作站负责人、黄桷坝水库管理站及马庙水库管理所领导班子成员50余人参加了共建活动。(纳溪区水务局 王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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