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养护一公司组织学习违法警示案例
近日,新乡养护一分公司组织全体职工,对“检察机关在涉案危桥旁召开听证会,对行政机关不作为提起公益诉讼”警示案例进行学习。
警示案例学习以班组为单位,班组长组织,通过电视投屏的方式进行集体学习。学习后,班组职工进行相互交流发言。通过对典型案例的学习,使公司职工在日常工作和学习中,懂得那些可为,哪些不可为。不仅提高了职工的守法意识,还端正了职工工作态度,为今后的工作打下夯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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