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雨露霖 润泽黄河清 ——东明河务局“八五”普法中期工作小记
法者,天下之程式也,万事之仪表也。
自2021年开始,又一个以五年为周期的普法规划沿着母亲河迅速铺开。
东明河务局乘着“八五”普法劲风,将法治精神的“雨露”浸润到沿黄一线“末梢”,让法治宣传更“接地气”、“入民心”,“法治黄河”图景日益清晰。
齐心协力 营造法治宣传氛围
“《黄河保护法》的出台,为黄河保护治理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让咱们的普法吉祥物‘禾禾’给东明沿黄乡亲再上一课!”
东明河务局的普法员杨浩对着电脑屏幕,一边设计制作《与禾禾一起学习黄河保护法》普法宣传彩页一边说道。
“八五”普法工作启动以来,该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以学习贯彻《黄河保护法》为重点,高度重视、积极部署、建立机构、制定规划、完善制度、落实责任,有序推进“八五”普法规划各项工作深化拓展。
该局努力打通“法进万家”渠道,将“漫灌”变“滴灌”,开展送法进学校、社区、机关、单位、企业、工地等“法律十进”活动,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国家宪法日”重要时间节点广泛开展各类宣传活动。同时,发挥新媒体宣传优势,利用“法治润黄河”普法品牌和普法吉祥物“禾禾”等形象元素制作各种宣传资料,依托抖音、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开拓“互联网+”线上阵地,扩大法治宣传教育覆盖面。
此外,利用建成的“东明黄河法治文化广场”,将普法内容融入依法治国、宪法广场、民法园地、依法治河等模块,将法治文化嵌入自然景观中,“盆景”变“风景”,为沿黄群众搭建了便捷的学法平台,实现了沿黄群众休闲有去处、学法有趣味、践行有榜样、素养有提升的良好效果,使该局普法工作从走街串巷的游击战转为了阵地战,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
近三年来,该局共出动宣传车30余车次,普法宣传员190余人,悬挂宣传条幅90余幅,开办法律讲座3期,散发宣传材料1.4万余份,制作微视频2部,建设和维护了2处普法阵地,教育覆盖面达50余万人次。
创新方式 拓宽法治宣传渠道
“堤顶道路抢险路,大车重车请绕路;养殖放牧虽然好,但不能吃堤坡草;黄河河砂有规划,私挖乱采受刑罚……”
在“八五”普法的号角声中,该局执法队员把《宪法》《民法典》以及《黄河保护法》等重点内容串联起来编成“三句半”唱词,在黄河岸边为沿黄群众开讲了一堂堂生动有趣的普法课,让沿黄群众通俗直观地了解黄河生态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
普法宣传重在吸引力。为了拓宽普法渠道,该局除了编排了“三句半”唱词之外,还创造性地探索了“精准式”普法和“拉呱式”学法的普法新形式。
所谓“精准式”普法,即找准普法切入点在执法过程中随执法文书“附赠”普法明白纸,把普法融入案件调查、文书下达、处罚执行等全过程,让违法当事人牢记法律红线。而“拉呱式”学法,就是改变过去“一人讲、大家听”的枯燥宣讲方式,坐下来与沿黄群众手拉手、肩并肩拉呱聊天,用平实、生动的语言,为村民讲解工程管理范围内禁止垦植、放牧、晒粮等法律法规知识和禁止破坏植被、禁止乱丢垃圾等黄河保护知识,其中穿插案例、法条,做到知识性和趣味性相结合,让群众在聊天中就能学到务实管用的法律知识。
今年7月,东明河务局展演的豫剧唱段《山东黄河展新颜》不但是讲好黄河故事、传播黄河声音的创新放肆,更是以传统文化形式宣传了黄河保护法,向外界展现了东明黄河人立足本职、求真务实、埋头苦干的精神风貌。
通过这些普法“自选动作”,不断提升了普法吸引力和号召力,打通了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得到了沿黄群众的连连好评。
河地融合 谱写法治宣传合力
“现在是法治社会,干什么事情都要讲法。我多了解点,说不定那天就能用上。”
在东明县沿黄的代寨大集的普法活动中,一位老大爷拿了宣传彩页也不肯走,拉着普法员又问了不少问题。
东明河务局乘着“河地融合”大势,改变以往“单打独斗”的普法工作方式,主动加强与东明县有关部门的联系沟通,变“独唱”为“合唱”,积极参与到“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日”、“民法典宣传月”等全县集体普法活动中,以此为契机向地方各部门及群众宣传黄河相关法律法规,形成了社会共同参与的大普法格局。
在集体普法活动上,各单位搭起宣讲台、支起海报架、堆起宣传页,打破部门阻隔,互相取长补短、资源共享,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和专业领域“各显神通”,不仅引导沿黄群众树牢普法意识,更是不同执法部门有效联动、密切配合,多管齐下解决公众关切问题,让群众知法、尚法、尊法,不断提高群众法律意识。
今年3月,“凝聚‘菏’力 法护黄河”菏泽市黄河保护法治宣传月活动在东明黄河岸边正式启动,活动由菏泽市沿黄法院和河务部门共同开展,对深入推进涉黄河案件审理、加强黄河生态修复等领域进行了交流合作,现场还举行了倡议签名、增殖放流及法治宣传活动,向群众现场发放黄河保护法宣传手册,共同谱写新时代的黄河大合唱,增强了黄河保护意识,营造了爱护、守护母亲河的良好社会氛围。
普执并举 巩固法治宣传成效
“全体起立,现在宣布判决结果......”
今年6月2日,东明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东明黄河滩区内的非法采矿案,来自河务局、司法局及其他单位部门的有关人员受邀参与旁听,成为《黄河保护法》实施之后,东明县第一起涉黄河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该案件办理过程中,东明河务局主动履职,积极作为,在现场勘验、证据固定、整改修复等环节与法院、检察院密切配合,推动案件迅速办理、宣判,起到了极大的法治震慑作用。
为了全面推进规范化执法,强化水行政执法人员的责任意识、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该局常态化开展“以案释法、以庭代训”学习活动,选取典型案件组织执法人员进行线上和线下旁听庭审,以庭代训,了解真实案件的审理情况,认识庭审规则和程序以及案件审理、辩论的全过程,“零距离”感受法律的威严和公正,达到了以案为戒、以案为鉴、以案释法、以案明纪的普法效果。
该局还以打造一支专业过关、能力过硬、行动有力、能谋善断的执法队伍为目标,认真落实“谁执法 谁普法”责任制,水政监察大队以“严”字为抓手,与黄河派出所联合,适时实行不间断巡查机制和夜间巡查机制,重点对管辖范围内的水事违法行为、涉河建设项目、水利工程等进行执法检查;又推行“一人一案”、“法律轮讲”“模拟办案”“案卷互评”等机制,强有力的水政执法队伍与执法手段,及时惩处了各类水事违法行为。在今年山东河务局上半年水行政执法统计情况通报中,该局水政监察大队查处水事违法案件数量位列山东黄河前三名,体现了法治在护航东明黄河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事业中的震慑力量。
雨露虽小,积少成多终能汇聚成河;普法虽艰,持之以恒必将见行见效。
回过头来看普法成效,东明黄河人没有辜负每一张宣传彩页,没有辜负每一次巡查执法,更没有辜负治黄的初心和使命;法治雨露已浸润黄河,法治观念已深植人心,今后东明黄河也必将一如既往完善执法普法工作,筑实筑牢黄河保护治理法治屏障,做好“八五”普法后半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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