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西河务局组织学习《中央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所属企业国有资本产权登记管理暂行办法》

更新时间:2023-06-20 09:38:59 来源: 作者:杨春霞 浏览182次 文字大小:

为加强中央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所属企业国有资本登记管理,全面、及时、准确反映国有资本占有与变动情况,620日上午,豫西河务局组织财务人员对《中央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所属企业国有资本产权登记管理暂行办法》进行认真细致学习。

办法共分《总则》、《管理职责》、《产权登记类型与办理》、《监督管理》、《附则》五个方面,重点围绕《产权登记类型与办理》进行学习:部门所属企业产权登记分为占有产权登记、变动产权登记和注销产权登记。

通过学习文件,使财务人员学懂弄通了在什么情况下企业应当办理占有产权登记;在什么情况下企业应当办理变动产权登记;在什么情况下企业应当办理注销产权登记等。为下一步加强企业国有资本基础管理,落实单位产权登记管理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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