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水利厅大力支持水生态文明新村建设
江西省水利厅大力支持水生态文明新村建设
5月上旬,江西省水利厅党委书记、厅长罗小云率厅领导朱来友、谭国良及厅办公室、水资源处、水保处主要负责人,赴我省首批创建的14个省级水生态文明村中的金溪县徐坊村、安福县车田村、新余市仙女湖区昌坊村和渝水区下保村进行调研。厅纪委书记吴信根参加了金溪县徐坊村的调研。
调研组一行现场察看了4个村的村容村貌,门塘沟渠整治、饮用水源保护、垃圾污水处理及水景观、水制度、水文化建设情况,与当地干部群众进行交流,深入了解当地水生态文明创建工作的做法与成效,并为这4个省级水生态文明村授牌。
罗小云代表省水利厅,对4个村水生态文明自主创建授牌表示祝贺,对创建工作成效给予了肯定,指出4个村基础条件好,水生态文明创建工作扎实,各具特色,当地干部群众爱水护水意识较强,水生态文明建设取得的成效和探索出的经验做法值得其他地方学习借鉴。
罗小云指出,水是生态之基,水生态文明建设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保障,是建设江西省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的重要内容和有力支撑。水生态文明建设是一个全新的、要求很高的工作,各级水利部门要充分认识水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意义,深入学习领会其内在要求,切实树立水生态文明理念,按照水利部和省委省政府的总体部署,按照市、县、乡、村四级联动的格局安排,以试点建设和自主创建为抓手,加快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
罗小云强调,经过一年多努力,我们创建了首批5个省级水生态文明乡(镇)、14个省级水生态文明村,迈出了水生态文明建设的扎实一步。下一步,一是要继续大力抓好3个国家级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推进第一批省级水生态文明县、乡、村试点,加快推进水生态文明乡村自主创建步伐。二是要认真总结试点和创建工作经验,学习借鉴其他地方的经验做法,进一步完善相关建设评价办法和标准,以更好地指导全省水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三是要积极探索建立水生态文明建设和管理长效机制。水生态文明建设内在动力是关键。良好的水生态环境需要建设,更需要管理。各试点地方和创建单位要积极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开展水生态文明建设。创建授牌的地方,要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水生态文明的认知水平和参与力度,在已有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改善薄弱环节,提高建设水平,健全管理制度,不断巩固和发展水生态文明创建成果,精心打造“留得住乡愁”的美丽新农村,使水生态文明建设与中央要求一致,与群众需求对接,切实起到示范带头作用,为全省水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宝贵经验。
调研期间,罗小云一行还深入乐安县山坑水库进行检查,督促地方采取有力措施规范采矿行为,尽快消除防汛安全隐患,确保水库安全度汛。抚州市代市长张鸿星,抚州市委常委、农工部长熊云鹏和副市长魏建新,吉安市市长王少玄、副市长肖玉兰,新余市委书记刘捷、市委常委、副市长陈威和副市长李新华及有关县(区)领导和水利(水务)局负责同志分别陪同调研。(厅水资源处 高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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