擎正义之剑 护大河无恙
“疾风知劲草,板荡识诚臣。”革命年代,对党忠诚就是在血与火、生与死的考验面前,视死如归、永不叛党的坚贞信仰。而今,对党忠诚就是时刻牢记初心使命,为党和人民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在打击涉河违法行为的这条荆棘之路上,郓城黄河水政人手执法律之剑,惩奸除恶,恪守公正,以屦及剑及的行动砥砺对党和人民的赤诚忠心。
时间回溯到6月10日晚,郓城河务局接到一通举报电话,来电人反映:“近期夜间,山东省菏泽市郓城县李集乡龙源浮桥东南方向的岸边,有人使用挖掘机开采取砂,希望相关部门及时查处”。接到举报后,水政监察专职副大队长吕玉宏第一时间召集队员火速赶往现场。驱车一个小时到达举报地点后,违法人员却已逃之夭夭,只留下挖掘的深浅不一的土坑,现场一片狼藉。
翌日,为进一步掌握情况,水政监察大队深入沿黄乡镇走访调查、摸排线索。经查,该案系郓城县黄集镇某团伙作案,从杨集管理段(水政监察大队驻地)门口到上下堤路口再到浮桥前后均布设有放哨暗桩。自公车从驻地出发后违法人员便已收到通风报信,故而造成执法人员扑空。吕副队长当机立断:“想必违法人员已记住公车车牌号,今晚我们开私家车提前找隐蔽地点进行蹲守,打他们一个措手不及。”
是夜,由于不能发动车辆以免打草惊蛇,执法人员只能开车窗透气,不一会儿身上便堆满了蚊虫叮咬的疙瘩。他们咬着牙关,抖擞精神,直到深夜。
“时机到了,做好准备!”时间已然是凌晨2点45分,执法人员打开执法记录仪,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扑向浮桥,立即对鲁RP9177的拉土车辆及司机进行控制。随后执法人员按照该司机说明的路线驾车向取土现场方向行驶,过往龙源浮桥(左岸)左拐道路后行驶2公里左右又发现两辆拉土车停留在道路旁,车牌号分别为:鲁H57F20、豫JC9563,车门已锁,司机已逃窜。执法人员随即对2辆拉土车辆拍照留存。因控制的车辆还停留在龙源浮桥,通往案发现场道路不平且漆黑一片,在这种紧急与现场取证困难的情况下,执法人员及时返回龙源浮桥将其控制的车辆鲁RP9177暂扣存放在杨集管理段院内。经司机霍某某供认,从河道内擅自取土行为是由黄集乡前师行政村马某某组织,整个团伙共10余人,设有7处放哨暗桩……
经审定,当事人马某某违反了“《山东省黄河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一项“未经批准擅自从事采砂、取土、淘金、弃置砂石或者淤泥”之规定,拟定给予当事人马某某贰万伍仟元罚款的行政处罚。时至今日,经过严格地执行行政处罚程序,该案件待郓城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后来,当笔者听着吕副队长讲述当晚的情况时,仿佛自己置身其中,感受着那剑拔弩张的氛围,不禁觉得脊背发凉。于是好奇的问:“面对那么多违法人员,你们当时仅有4个人,不害怕吗?”吕副队长斩钉截铁的答道:“不怕!其实不只是那天晚上,后来我经常接到威胁恐吓的电话。但是我们身在其位,依法办案,背后是党和人民,就绝不向违法犯罪行为低头!”她接着说:“虽然我们白天跑了一整天,晚上熬了一整宿,但是想到最终人赃并获,顺利制止了违法行为,就感觉一切都是值得的。”凝视着她坚毅的眼神,崇敬之意从笔者心间油然而生,当真是“巾帼不让须眉”。
“忠诚的道路浴血荣光,英雄的足迹越走越长。”庄严嘹亮的歌声,在心中久久回响……就让这正义之剑继续挥舞,守护大河无恙。(郑书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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