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村分洪闸管理处开展 《濮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海报粘贴活动
2022年1月20日上午,渠村分洪闸管理处按照《濮阳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十大提升行动实施方案》要求,为推动全处形成学习、宣传、遵守《濮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良好氛围,渠村分洪闸管理处印制了一批《濮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海报20余张,在机关大门口、科室门口及单位家属楼大门、楼洞口等显著位置进行张贴,引导广大职工、群众遵守文明行为规范,切实提高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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