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参加属地医疗参保工作,豫西河务局在行动

更新时间:2020-05-20 17:13:59 来源: 作者:史念利 浏览698次 文字大小: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88〕44号)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劳动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实行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37号)等文件精神,京外中央单位应参加属地基本医疗保险。

为做好属地中央预算单位参加医疗保险工作,按照财政部《关于开展京外中央行政参公单位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经费审核的通知》(财预便〔2020〕68号)要求,我局及时开展驻豫中央行政参公单位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经费审核工作。根据文件精神,豫西河务局积极收集单位参加医疗保险及单位人员信息等相关资料,包括:参保缴费原始单据、属地基本医疗保险相关文件、单位执行的津贴补贴政策相关文件依据、缴费基数计算说明,人员编制批复文件及工资表等。并按时完成上报专员办审核资料。

通过本次专员办医疗保险的审核,进一步做实了此项财政资金的来源渠道,为单位争取2021年医疗保险财政资金提供了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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