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台强协调确保小农水任务如期完成

更新时间:2015-04-03 14:20:36 来源: 作者: 浏览1473次 文字大小:

三台强协调确保小农水任务如期完成

  三台县2014年“中央统筹资金”项目县(省级小农水重点县)项目建设在芦溪镇伍佰村、玉星村、石河村、清河村、林村、松林村、尖山村、广华寺村和刘营镇梁坪村、三道河村、菩提村、映河村等12个村实施,计划完成新建蓄水池45口,整治山平塘54口,整治石河堰23道,改造小泵站9座,新建整治渠系39.4公里;项目总投资2320.04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投入1200万元,县级财政配套投入600万元,不足部分由受益群众筹资筹劳解决。项目于2014年12月下旬动工以来,目前已完成整治山平塘43口,整治石河堰12道,新建蓄水池42口,新建整治渠道16.2公里,改造小型泵站1处,完成形象进度仅60%。在项目建设中主要存在组织协调难、群众积极性差,工程进度较慢,工程质量及外观形象较差等问题。

  为加快工程建设进度、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形象,确保按期高标准完成建设任务,2015年3月25日,县小农水重点县领导小组在芦溪镇政府召开项目推进会,参加会议的有县委常委张忠祥,县财政局、县水务局、县审计局、芦溪镇党委政府、刘营镇党委政府,项目村书记、主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会议要求:一是施工单位倒排工期、增加施工机械和人员,加快组织施工。项目村用水户协会切实履行项目业主职责,积极组织群众投工投劳参与工程建设,充分发挥协会质量监督小组作用,加强质量检查督促;二是项目镇乡党委政府要加强组织协调;三是县水务局要加强技术指导,确保工程质量和外观形象;四是镇乡党委政府要加强组织协调,统筹协调解决施工中的问题,确保工程顺利推进;五是省级小农水重点县建设必须在2015年4月15日前全部完成,对于不按期完成的将纳入涉农涉水项目禁入“黑名单”,未及时搞好协调处理的镇乡、村社或领导将纳入项目安排禁入的“黑名单”。

(三台县水务局:陈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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