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巴中市政府常务会议学习《水土保持法》

更新时间:2019-09-27 15:58:19 来源:巴中市水利局 作者:巴中市水利局 浏览1167次 文字大小:

   

   近日,四川省巴中市政府何平市长主持召开市政府四届第124次常务会议,会前学习了水土保持法。市政府常务会议组成人员50余人参加学习。市水利局局长郑琼从《水土保持法》的立法背景、主要内容、巴中水土保持的成效与面临的问题、下一步工作建议四个方面,对《水土保持法》及其在巴中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解读。市委副书记、市长何平指出,郑琼同志为我们解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以及提出的进一步做好巴中水土保持工作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操作性。


   巴中市委副书记、市长何平要求:一要强化法规宣传教育。水土保持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要积极推动水土保持进机关、进学校。生态建设项目单位一定要宣传到位、明责到位。刚才郑琼同志通报的这些水土保持违法案件,大多数或者说绝大多数都是生产建设项目单位,把关不严、监管不严所造成的。要形成水土保持人人有责、人人知责、人人尽责的局面。二要认清水土保持的形势。全市目前还有3000多平方公里的水土流失面积需要治理,其中强度以上的流失面积有1600平方公里。1600平方公里,相当于一个中等规模县。巴中有两区一县为国家级重点治理区,两个县为国家级重点预防区,由此可以看出,巴中水土保持的形势还是十分严峻的。希望大家知责而为,增强水土保持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三要做好生态修复工作。坚持预防与治理同步推进,因地制宜落实好管控措施,预防和减轻水土流失,对严重区域和点位,要及时提出治理方案。水利部门要加强监测监管,对生产建设项目中不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的,要依法予以严惩,尽量避免人为水土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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