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更新时间:2019-01-17 09:55:52 来源: 作者:刘可 浏览1469次 文字大小:

   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通过不懈努力换来海晏河清、朗朗乾坤”,提出了新时代正风反腐的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深入贯彻十九大精神,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必须坚持惩治和预防相结合、治标与治本同推进、自律与他律相统一,抓紧构建完善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发表重要讲话,从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首次提出“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到十八届四中全会把相关表述调整为“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坚决遏制和预防腐败现象”,再到党的十九大报告、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要求“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三不”思想一以贯之,体现了对执政党建设规律、反腐败工作规律的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有力地指引着反腐败斗争的前进方向。

反腐败斗争的实践发展充分证明,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是一个相互融合、交互作用、有机统一的整体,必须统筹谋划、一体推进。不敢腐侧重惩治和威慑,是不能、不想的前提;不能腐侧重制约和监督,是不敢、不想的保障;不想腐侧重教育和引导,是不敢、不能的防线。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得罪千百人,不负十三亿”,党中央在惩治腐败上始终旗帜鲜明、态度坚决,十八大五年立案审查省军级以上党员干部及其他中管干部440人、今年至今已有“十虎”落马、最近“百名红通”第53人回国投案,彰显惩治腐败持续发力、愈向深行,不仅遏制了腐败现象滋生蔓延势头,还形成了巨大震慑。惩治腐败的生动实践,为扎牢扎密制度笼子奠定了坚实的实践基础。包括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党内监督条例等在内,十八大五年先后修订颁布了90余部党内法规;十九大党章的修改、党务公开条例的颁布实施、宪法修正案的通过、监察法的出台等,既有对不敢腐划出的红线,又有为实现不想腐提出的倡导,为不敢腐、不想腐提供了有力支撑。与此同时,理想信念的不断补“钙”强体,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常态化制度化,等等,使不想腐的基础不断厚植,为不敢、不能构筑起坚固的思想堤坝。

作者:刘可

职务:副主任

电话:13778178586

单位:盐亭县凤灵街道先锋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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