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网站:水利部党组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见

更新时间:2014-07-15 18:09:17 来源: 作者: 浏览1377次 文字大小:

  水利部网站讯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日前,水利部党组结合水利工作实际,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6个方面提出35条具体落实措施。

  《意见》提出,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党中央和中央纪委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中央国家机关各级党组织肩负的政治任务,是加强水利党风廉政建设的必然要求,要从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高度出发,深刻认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极端重要性,坚定不移把水利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引向深入。

  《意见》强调,水利部党组和所属各级党组织是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主体,部党组书记是部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各级党组织书记是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部党组和各级党组织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要严格落实驻部纪检组、直属机关党委(纪委)、直属单位纪检监察机构和相关监督管理部门的职责,推动形成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整体合力。

  《意见》要求从7个方面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一是严明党的纪律,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二是选好用好管好干部,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不正之风;三是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断改进作风;四是加强党风廉政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五是突出源头治理,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六是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七是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

  《意见》还提出要建立健全更好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体制机制,加强对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对违反责任制有关规定的责任追究,形成责任分解、监督检查、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

  水利部党组要求机关各司局、直属各单位要根据《意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贯彻落实的措施,以更大的决心、更坚定的态度、更有力的措施抓紧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水利改革攻坚和跨越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纪律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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