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网站:《全国水土保持规划》通过专家审查
水利部网站讯 2014年5月22日,水利部在京主持召开《全国水土保持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专家审查会。水利部副部长刘宁出席会议并讲话,水利部党组成员、总规划师周学文主持会议。
会议成立了由院士、专家和有关部委代表组成的专家组,听取了规划编制技术总负责单位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的汇报,对规划成果进行了深入讨论、认真审查。
与会专家认为,全国水土保持规划作为新中国成立60多年来我国开展的首次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基础性、综合性、战略性规划,对于未来指导开展全国范围的水土保持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专家组审议认为,《规划》采用了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和第八次森林资源清查的最新成果,充分借鉴了中国水土流失防治与生态安全综合科学考察和已有的自然地理与生态区划成果,与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全国生态建设规划、全国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以及相关部门有关专项规划进行了衔接与协调,《规划》目标明确、资料翔实、内容全面、布局合理、重点突出、措施基本可行,规划成果符合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大纲、技术细则等有关技术要求,符合我国实际情况。与会专家一致同意《规划》通过审查,建议经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尽快上报审批。
《全国水土保持规划》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的要求,为研究制定新时期我国水土保持工作的整体安排,由水利部牵头,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等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的。为科学指导规划编制工作,成立了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和七大流域机构参加的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和由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多位院士、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相关行业的资深专家组成的技术咨询专家组,及时研究解决规划编制中的重大关键问题。自2011年4月编制工作启动以来,开展了大量调查和研究工作,完成的调研、专题研究和专项规划报告共计30余册500多万字;组织涉及中央、省、市、县四级,30多家技术单位参加编制,直接参加规划编制的技术人员达1000余人。规划过程中,先后召开了四次全国水土保持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并充分重视专家论证作用,先后进行了7次较大规模的专家咨询,开展了60余次专题技术讨论,充分听取有关方面的意见建议,经全国、流域、区域不同层面的反复协调,不断修改完善,最终形成了提交本次审查会议的规划系列成果。
水利部有关司局、流域机构、规划编制组和相关参编单位的负责同志和代表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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